;同时成立了由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鉴定小组,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提供林业技术和植物检疫、检查、检验和鉴定服务,保证执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改革工作开展以后,局党委多次组织召开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并多次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得到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并将改革试点方案向职工宣传,得到广大职工的赞同,营造了改革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使改革工作稳步向前推进。结束了长期以来多头执法的乱局。
二、林业综合执法取得初见成效
古蔺县林业局开展的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创新了林业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整合了队伍,理顺了执法职能,完善了执法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一个权威、高效、规范、廉洁的林业执法体制初具雏形。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一年来,在林业行政执法中取得明显成效。
(一)明确了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整合了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执法主体得到统一,解决了林业系统内部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一系列问题。
(二)林业行政执法归口森林公安领导和管理,保证了统一的指挥调度,保障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快速有力,有效解决了林业系统内部相互推诿,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形成整体优势。据统计,2006年古蔺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共查破各类森林案件240起,综合破案查处率98.8%,依法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06人(次),为国家、集体和林农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综合破案数比2005年增加144起,案件的查处率上升146%。全县林业生产秩序稳定,林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三)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除森林公安以外,在林业系统内部通过竞争上岗,把业务精通、素质好、作风过硬的执法人员选调到综合执法大队,优化了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进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管理,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是提高了执法效率。通过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统一了执法力量调度,增强了协调配合,减少了互相推诿,提高了执法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
三、林业综合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乡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涉案人员组成复杂,执法环境差。
(二)基层中队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滞后,后勤保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三)林区部分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参与维护林区治安的积极性不高。
(四)少数民警和林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敬业心不强,没有充分发挥主观积极性和潜在动能。
针对存在的问题,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克服。一是积极主动地向基层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二是县林业局要抓好基层中队基础装备建设,在通讯、交通等基设施方面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提高后勤保障能力。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在林区广泛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活动,认真落实由民警和林政执法人员联系责任片区制度,按照“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继续深入开展“三情”、“四网”、“两个管理”等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防范、控制、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民警和林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警和林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把集中整顿和参与大练兵的有效做法引入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中,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教育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强化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在执法中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树立森林公安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