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宣传。集中起来,用一到两个月时间,在市属广播、电视台、报刊进行“事改”专题宣传,造声势,鼓士气。要树立一些改革典型,进行重点宣传,增强可比性。同时,市“事改”办要通过编写“事改问答”等形式扩大技术层面上的宣传,切实指导各实施单位的改革。
(三)要充分发挥“事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督导作用,切实调动各参与部门的积极性。当务之急,要印发一个要求各部门积极做好“事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从工作纪律、目标考核各个方面,对各县(市)区、各行业系统进行督导,凡工作不积极,不按要求制定政策、编报方案和推进改革的,年终取消县(市)区和行业系统及其主要责任人的评优资格。要建立定期汇报和通报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改革机制。
(四)尽快落实各级“事改”办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使之尽快开展工作。尤其是“事改”办所抽调的人员一定要精干、务实、好学、善思、能写、不怕吃苦,要抽“贤人”而不能抽“闲人”,扎扎实实搞好政策研究制定、信息宣传、日常协调督查等基础性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五)市“事改”办及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研究制定“事改”各项配套政策,为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尤其是尽快制定出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关键性制度。收入分配政策要注意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充分结合起来,可根据不同行业和创收能力高低进行分配形式的选择。具体到岗位和人上,要充分考虑岗位的重要性和贡献的大小,要将激励创业部分(活的部分)的作用最大可能地体现和发挥出来。养老保险政策制定要注意不同行业不同政策,不同人员不同政策、不同年龄段不同政策。原则是所有新录(聘)用大中专毕业生或从参保单位(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全部要入保,所有从事业单位出去的除公考录入公务员队伍或上学深造的外一律要入保,留在事业单位的也要按照一个相对时间段(工作年限5年以下或10年以下)灵活入保。要成立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出台符合银川市情的人事争议仲裁条例或办法,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类人事争议案件依法仲裁,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总之,制定的各项改革政策要具有前瞻性、全局性、科学性,既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短视和滞后。一些关键性政策一定要经过市委、政府两会研究通过,能联合组织部及其他业务部门印发的文件一定要联合印发,提高文件和政策的效力。
(六)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量力而行“。无论是政策的出台,还是具体操作,都要符合政府和单位的财力情况,改革是为政府和单位轻装,不是自我加重负担,尤其是改革的代价不能全部由政府承担。
(七)改革切忌“换汤不换药”,搞简单的置换。事业单位改制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一定要注意改革思路、机制、措施到位,要积极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和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技术、资金、管理、专利等要素参与事业单位的改革、重组,切实搞活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