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近二十多起输配电线路等设施被盗和破坏案件,直接经济损失近30多万元。如2002年平远线330线路石壁塘梅二九队段,63号杆拉线被盗2条,造成倒杆1座。64号杆拉线被盗1条,65号杆拉线被盗1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多元。
年平远线330线路的54-58杆拉线又遭被盗,造成倒杆2座,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多元。又如年3月间35kv丰石线319线路超竹段,遭到犯罪分子严重破坏,12号杆拉线被盗2条,造成倒杆1座,致使该线路停电5个多小时损失近2万多元。在农网改造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刚被整改的低压主干线路被盗的现象,比较严重的有东石镇、石正镇,如东石镇被盗的线路共有10635米,其它各镇也不同程度出现线路或金具等设备被盗的事件。同时,在2002-2003度共查处违章用电10多户,造成该局经济损失近15000多元。此外,像开山放炮、交通事故、线下燃烧物品等造成电力设施破坏事故也时有发生,上述的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电力部门的正常的生产秩序,对供电保障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生产的基本方针。电力建设遍布城乡,电力与国民经济建设,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由于电力线路的架设和设备的安装都要经过规划设计才能施工,都有严格的技术数据要求,往往看起来简单的电杆迁移,却涉及到线路的走向、杆塔高度的选取、线路承载风力的系数等技术问题。但在我们的调查和电力部门反映过程中,目前一些危害电力设施运行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一些单位和部分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差,对电力设施的存在视而不见,在电力线路下建房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甚至在线路走廊下进行立项搞违章建筑,开展生产经营,而立项时不与供电部门联系协商,只顾自己的利益片面地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中做文章,致使上级部门下发一纸通知要求短期内完成电路迁移任务,忽视了安全用电规定和线路改道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直接导致了供电部门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产生意外人身安全事故。
如去年,东石镇一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违章建筑,在施工时一民工不慎触电身亡,给民工家庭带来极大的悲痛,同时也给电力部门带来了损失。又如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在找到有关部门办理报建手续时,承诺只建平房,不会影响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后随着生产的发展需扩建厂房,又托有关领导要求供电部门迁移线路,而迁移的工程量和费用却只字不提。还有在我县大规模公路建设中的电杆、线路的迁移,有关部门往往不出任何费用,只要求供电部门在何时要迁移,相关费用由供电部门承担。然而,供电部门需在公路旁种电杆时,却要求供电部门交什么费用。上述现象都是涉及到电力设施保护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大问题。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理解支持。
三.加强和改进我县电网建设和供用电质量安全的几点建议
(一)、县供电部门要强化内部门管理,努力提高电力企业的建设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
随着我县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对用电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新形势给供电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要求。县供电部门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与时俱时进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步伐,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队伍的素质,工作中加强协调沟通,狠抓安全生产,挖潜提高服务质量。在供电形势日益严峻、全年性、全网性缺电已成定局的情况下,县供电部门应切实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开展“错峰用电、节约用电”的宣传措施,严肃调度纪律,加强电网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管理,积极争取省、市对我县山区用电倾斜扶持等,最大限度地缓解用电紧张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