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道)、村(居)文体基础建设验收标准
区政府为鼓励和支持各镇(街道)及村(居)对文体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对达标镇(街道)及村(居)按标准进行奖励,建设达标标准如下:
一、镇(街道)、办事处区域性全民健身中心和文体公园
是服务本区域的功能相对综合的文体场所,各功能区应做到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各具特色、美观实用。有条件的镇(街道)应把中心规划建设成为集文体、休闲、观光为一体的人文主题公园或标志性景区。
(一)全民健身中心和文体公园占地面积一般应达到20000平方米以上;
(二)室外群众性健身场地设施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三)室外球场:建设4片以上带灯光的标准篮球场和2片羽毛球场(可根据当地人群年龄结构建设门球场等);
(四)室外乒乓球台:不少于10张乒乓球台;
(五)室外全民健身路径:占地规模符合全民健身路径标准的场地1个,其中石子路径不少于50米,健身器材不少于20件;
(六)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小舞台1个;
(七)适合本地区群众健身运动特点的专项场地;
(八)有特色的文化长廊或园景;
(九)有必要的附属设施和空间;
(十)道路、设施以外的区域要全面达到绿化、美化的要求。
二、村(居)公共文体设施
按照农村健身工程达到“一场、一室、一路径”的要求(即建设一块标准篮球场并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有一个文体活动室并至少配有两张乒乓球台;有健身路径一条并设有不少于10件健身器材)。结合“健康村”的创建标准,将公共文体设施的建设纳入“健康村”考核内容,分别按三星、四星、五星进行考核。
(一)三星级:全村(以行政村和居委会为单位)有50%的村民小组达到农村健身工程的要求。
(二)四星级:全村(以行政村和居委会为单位)有70%的村民小组达到农村健身工程的要求。
(三)五星级:全村(以行政村和居委会为单位)有100%的村民小组达到农村健身工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