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情况汇报
开,并对每件审批项目的办理进行全程监督;在行政审批中涉及几个部门的重大事项,在大厅窗口受理后,由中心牵头负责运作,组织审批关联性强、有前置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业务联办,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同步办理审批,缩短了办结周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协调配合,切实为申办人排忧解难,工作人员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好了“配套服务,延时服务,延伸服务”。如建设局的行政审批联络员制、国土局的代办员制、工商局的填报资料模板制,民政局的假期服务制等;一些部门还开设了“绿色通道”,凡申办本县审批权限内有关手续,采取“告知承诺制”,给予先批后补或采取先提交必备材料后补交关联材料的形式给予办理,原则上在现行审批时限上再压缩50以上,保证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坚持实行对企业“定费统收”,严格控制对企业的检查,确保“安静生产日制”的逗硬执行。今年,按照省、市要求,县经贸委、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联合下达了“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计划,明确全年检查次数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超过30次,在检查中必须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亮证收费,严禁无证收费或超标(搭车)收费,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办证的收费,坚持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强化了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证收费中,严格执行“以票管费”、“收支两条线”治理办法,财政局窗口统一发票和销票,物价局窗口统一核票,各服务窗口按办理项目公开的收费标准,用专制发票开具收费金额,由办件人执“缴费通知单”到大厅银行窗口缴费,所有行政审批收费由“一个漏斗”汇总到财政专户,各服务窗口一律不收取现金。同时,县监察局在中心设置了纪检监察窗口,专门受理企业和办事群众对工作人员在办理审批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从机制上和源头上遏制了“三乱”行为,使纳税人放心,让投资者受益,起到了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的作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了行政服务的水平。将几十个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县级部门集中起来统一对外办公,使当事人不用再象过去那样到各个部门去跑,提高了办事效率和部门工作效率;对这些审批事项的办理实施程序监督,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强化了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更加有利于实现从“治理型”、“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有限型”政府的转变。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是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上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只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支持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行政许可法》在我县就一定能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就一定能早日实现。谢谢!
环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