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设备和产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以及关闭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结合区域内的工业结构调整采取措施予以关闭取缔。指导企业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同时,改进生产工艺技术,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治理污染。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抓好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通过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促进污染减排。逐步实现工业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的新格局,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二是加强督查督办,有力推动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省经委与省环保局密切配合,制定督查方案,定期开展对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要有治理方案、要落实资金、要开工建设、要按时完成、要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五个要求”,督促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制定治理方案,按期施工建设,按照时限和要求抓好治理进度落实,对逾期未完工的一律停产治理,治理无望的予以关闭。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工业污染源的全面清理和回头看、回头查活动,解决重难点环境污染问题。三是严格执法,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提供保障。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力度,结合每年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对违法排污、超标排污和污染严重、治理行动迟缓的企业,及时予以披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加大对工业污染治理的投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继续从省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补助综合整治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进一步加强协调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治理方案的制定、治理资金筹集、选择经济实用的污染治理技术等方面碰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省建设厅开展的主要工作
省建设厅非常重视惠民行动。一是印发了《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实施“四川十大惠民行动”的通知》(川建发[2007]7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对“三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建成发[2007]82号)。二是3月19日召集了各市、州建设、水务部门负责人和“三江”流域各供排水公司经理以及污水处理厂厂长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建设系统落实“惠民行动”目标任务。三是与省环保局协商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开展对三江流域已通水投入运行的3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及达标状况、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现状及收集率、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等进行检查,对部分在建污水处理厂进行抽检。
四、省国土资源厅开展的主要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强化督导。为了加强重大地质灾难治理工程的科学、规范治理工作,起草了《四川省重大地质灾难治理工程项目治理办
法》(试行稿),正在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2007年全省预计实施“金土地工程”项目共计123个,整理规模148.52万亩,新增耕地18.98万亩,预计总投资25.56亿元。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62个,整理规模70.20万亩,新增耕地面积9.05万亩,预计投资13.71亿元。其中,工程量完成50以上的项目17个;正在进行施工设计和招投标的项目61个,整理规模78.32万亩,新增耕地面积9.93万亩,预计投资11.85亿元。(一)积极协调。积极协调省财政厅落实了全省20处重大地质灾难治理工程资金4000余万元。2007年1月初,已将各项目分解到市(州),落实了项目实施主体、职责,明确了项目实施计划和完成时限等。
(二)狠抓落实。各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