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对非b瓶啤酒和过期啤酒进行查封,禁止销售。 对5家《随附单》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酒类批发部予以立案查处,依法分别处以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为真正落实《随附单》制度,我们还推出两个新举措:其一,是在办公经费拮据的情况下,拿出资金制作了“《随附单》专用夹”,由酒管工作人员上门免费发给酒类批发商和零售商。其二,是经县商务局批准,对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的酒类批发部授予“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示范店”荣誉称号,为全县酒类经销商树立学习的榜样,以带动更多的经销商将《随附单》制度落到实处。在全县酒管工作会议上,给被评为“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示范店”的镇八达酒业举行了授牌仪式。目前全县的酒类经销商在执行《随附单》制度方面较去年又迈进了一大步,90%以上的酒类经销商做到了主动开票、索票,且做到了填写规范、妥善保管。
三、多管齐下,紧绷酒类消费安全弦
首先,我们狠抓《随附单》制度的落实,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假劣酒进入流通领域,树起了一道坚固的“壁垒”, 使得假劣酒因没有《随附单》而无法进入销售市场。其次,我们按照省商务厅和县食安会的有关文件精神,掀起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1至4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散装酒类产销门店25家,对3个散酒经销门店的产品进行了抽检,取缔了3家无证散装酒经营店;制作宣传牌2块,散发宣传资料1500份。再次,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平时保持3名执法人员在全县酒类市场不断地巡回检查的同时,我们于节日期间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以散装酒、假劣酒列为重点整治商品,将散装酒作坊及其经销店、名酒专卖店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特别是县和先后发生散装酒致人死伤事件以后,为了吸取五峰和汤庄两地的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我们掀起了散装酒流通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向散装酒经营业主下发《关于加强散装酒类商品流通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散装酒经销店必须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为配合整治行动,我们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提醒广大群众购买散装酒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散装酒经销店是否拥有酒类批发许可证(或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如果散装酒经销店上述证照不齐全,就不要购买。并且不要购买散装药酒和散装保健酒。全年,较大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有5次。查封无质量检验证明散酒1500多公斤,取缔无证经营散酒户3家,扣押各类假劣酒23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