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指标保持达标,小学在校生巩固率年年达到100%,初中在校生巩固率一直比较高,1999年达99.5%。
二是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要负责转化一个后进生,并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三是加强后进生心理辅导,根据学生的心理状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因势利导,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促其转化。
四是对个别法制观念淡薄的学生进行强化教育,向他们敲警钟。如东圃等中学组织学生到区公安分局看守所上法制教育课,看守所长的谆谆教导和青年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深深地触动了学生特别是后进生的思想,给他们打了一支“预防针”。
5、把民主法制教育与家长学校工作相结合。
家长学校工作是提高家长民主法制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把民主法制教育作为家长学校的重要教育内容,组织家长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还开展了家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识竞赛,增强了广大家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意识。
6、把民主法制教育与环保教育结合起来。
通过组织学生学习《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引导他们从法治的高度来看待今天的环保工作,充分认识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进程中搞好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增强环保意识,积极为创建绿色校园、文明学校、美化环境作贡献。
三、努力提高中小学民主法制教育工作的水平多年来,我们把握关键,努力提高中小学民主法制教育工作的水平。
1、提高本系统干部教师的民主法制素质。
提高本系统干部教师的民主法制素质,是中小学开展民主法制教育的基本保证。因此,我们按区人大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区委、区政府每年批转的普法工作要点,切实抓好干部教师的民主法制教育。“三五”期间,本系统干部教师学法每年都不少于18小时。科级以上干部、执法人员都已100%完成规定的普法学习任务,普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两年,合格率也达到100%。在普法学习中,我们坚持把普法学习作为党委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强调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并把是否具有高度的民主法制观念,是否做到依法治理,作为考核学校领导是否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学习,我们坚持“先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区普法办举办普法轮训班,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自觉参加,年年都全部通过了考试。对教职工的普法学习,我们要求各校在落实每年20个课时左右的普法学习以外,还把教师的普法学习与师德教育活动、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与教书育人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提高教师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强化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增强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如每年的中小学招生,我们都组织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规,用教育法规指导招生工作,把解决“入学难”,确保适龄儿童入学和小学毕业生升学,巩固“普九”成果,提高到执法的高度去认识去落实。我们还根据有关教育和保护青少年法规的要求,明文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违反规定的,坚决实行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审的“一票否决”,对情节严重及屡教不改的,将给予更严厉的处理。这一措施,有力地遏制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区普法工作意见》规定:各级普法主管部门、政法部门和基层组织,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培养和造就遵纪守法的新一代。为贯彻落实这一规定的精神,形成中小学民主法制教育工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我们积极发挥中小学校外法制辅导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