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先后获得“市第二届农资商品知识竞赛三等奖”、“2001-2003年度市供销社系统先进单位”、“2002-2003年度市诚信企业”、“第八届县级文明单位”、“第九届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中心商场荣获“县质量诚信企业”,五金家电门市营业员王加记同志,被市供销社授予“优秀营业员”称号,法人代表荣获“1999—2000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仙游县劳动模范”称号。
二、突出履行维护职能,建立全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企业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1.积极为企业决策管理提供参谋意见。
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在任职期间,组织全社部职工,举改革发展之旗,走艰苦创业之路,在向优化队伍要效益,向资产营运要效益,向市场竞争要效益,向扩张项目要效益,向文明创建要效益等八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工会充分发挥助手作用,积级为企业决策献言献策,积极与理事会协商制定并实施优化资产配置,调整网点布局,转变营销业态,拓展经营业务,狠抓经营管理,推进服务意识和质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了购销增长,效益增创,两个文明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效,为推动供销社事业的发展出了应有的贡献。
2.积极履行保护职能,保护职工。
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生活。在资金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工会建议理事会按时交纳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等各种社会保险费,为切实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而努力。同时,工会每年还开展慰问生活困难职工及下岗职工不间断,每年慰问生活困难职工及下岗职工20多人,每年送去慰问金4000多元。为确保职工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工会通过多方渠道,从镇民政到供销社系统以及有关部门,争取为下岗困难职工办理低保。至目前,下岗困难职工在镇民政领低保金的有10多人,平均每人每月100元左右;在供销社系统领低保金的有40多人,平均每人每月50元左右。近年来,工会还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风格,为患病困难职工、灾区捐资捐物10多次,折合人民币4万多元。
三、学习贯彻《工会法》,全面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为提升工会组织在企业的积极用而群策力
1、修改后的《工会法》,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我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坚持职工利益高于一切,关心职工呼声先于一切,关心职工疾苦重于一切。我社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工会法》使员工做到知法、用法、护法,增强会员意识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
2、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提高职代会的工作质量,在讲求实效上狠下功夫。职工代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我社坚持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提高了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和社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代会的内容,在落实职代会职权和讲求实效上狠下功夫;认真做好职代会的筹备、组织工作;提交职代会审议的各类文件、草案,按规定提前印发到职工代表手中;在会议期间给职工代表安排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正确确定职代会的表决方式;经职代会审议或通过的提案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并坚持向职代会报告;建立健全和管好职代会档案等,确保了职代会工作质量,推进职代会“五权”落实,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办事机构,责无旁贷的把这些基础工作做得更好。
3、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事务公开工作。近年来,我社发展的任务艰巨,在这种形势在必行下,广大职工关心企业的改革发展,关心他们的切身利益,也更加关心企业领导的以身作则和情况,企业也更加需要地稳定的环境中改革和发展。为让职工知社情、议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