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主要帮助他们做好牵线搭桥,引进外部资本和协调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关系等。对困难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大中型企业和特困企业,我们将作为重点进行指导、帮助和给予财力上的必要支持。
四、关于企业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
企业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和诸多矛盾。实践表明,缺乏明确、统一和可操作的政策,是一些企业难以推进改革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我们建议省政府在这次调研后,制订明确、统一和便于操作的政策措施。根据我们的调查,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需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一是资产界定、提留和核销问题。资产界定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国家投入形成的资产和企业靠贷款经营,在偿还贷款后新形成的资产没有区别,一律视为国有资产。企业要求在改革中处理这些资产有所区别。资产提留和核销,一些地市出台的改革文件,分别有6个项目和相应的标准,而目前省政府尚没有统一的具体规定。建议省政府能够明确具体的项目和标准。
二是企业职工身份置换问题。请政府出台科学可行的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费标准。我们意见:不以最高补偿36个月为限,补偿月数应按职工工龄计算,是多少即为多少;补偿标准要适应提高,可以把工资和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奖金、津贴等合并计算,作为按月补偿标准;还可采取有些市(州)的做法,增设一定数额的“基本补偿金”或“基本安置费”。对企业现职领导、市级以上劳模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等,分别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性补偿;对伤残和长期病号等弱势群体,给予特殊关照和补偿;同时,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效益好的和效益差的有所区别。最好有一个最高、最低的适度幅度。既避免过度悬殊,又防止不加区别的“一刀切”。对无法支付离退休职工离退休费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费的,由政府兜底或解决。
三是生产经营性土地资产的处置问题。不论企业土地资产外的净资产够不够支付改革成本,考虑到企业改革的目的在于谋求企业发展,增强国民经济的活力和实力,我们建议制订土地资产一律纳入企业资产参加改革,减最好免交土地出让税费的政策。
四是企业改革中的债务处理。交通企业大都债负很重,困难重重,净资产不多,生产经营很不景气。如果内债外债全部偿还,企业无能力,改革难推进。因此,企业要求,我们也建议,银行贷款应尽最大可能豁免。确实不能豁免的,也要作债转股处理。
五是社保、医保问题。这是企业改革中最大的难点之一。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和医保金、是职工劳动报酬的延续支付,现在已经退休和将要退休职工,全部或大部分工作时间在计划经济时期和体制转轨时期,这些职工当时所得并未包含“两金”,而是由企业上交了国库,国家当时对他们的养老也作了承诺。现在企业按市场经济要求进行改革,如果一次性要求企业交纳10年的“两金”,数额很大,一个企业若有1000到1500名离退休职工,就要上交上亿元。不但一般企业没有能力,影响改革推进,而且也不合理。国家规定国有企业破产、矿山资源枯竭等情况,企业不复存在的,要一次性交10年退休的“两金”,不应扩大用于改制企业。我们意见,凡企业改革后有重组企业接续社保的,就不应一次性交“10年余命金”,即使接续社保所交数额低于原企业社保所交数额,其差额部分也应由财政兜底,不应由企业交纳。
六是享受事业待遇的企业改革问题。这类企业改革,情况更为复杂,复杂就复杂在资产更难划分和界定,解除原有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标准和社保,更难以处理。这都需要认真研究,有明确规定。关于补偿标准和社保问题,鉴于这些单位的职工原来是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