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为抓手,促监管工作的全面推进。每年除规定的专项检查外,对重点监管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不少于二次;对重点经营单位每季度一次,并纳入职能科室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如对生产企业,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素生产使用单位制药有限公司咖啡因等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使用单位药业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其原料计划的审核购进仓储药品生产各环节的管理情况;对我市两家麻醉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宏康药业华康医药股份公司,重点检查仓储管理对医疗机构采购实行“计划”和“备案”两种情况执行是否规范有关台帐是否齐全;对使用单位重点对大学附院等全市辖区八家办理麻醉卡医疗机构,加强对癌症病人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管理药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药库门诊药房病区手术室等)。由于监管有效措施得力,几年来我市未发生特殊药品非法流失情况,我局特药监管工作也多次受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禁毒委充分肯定,具体分管人员同志连续三年度获市政府表彰。
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今后我局将按全市禁毒工作统一部署,更加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我们有以下几点设想:
与公安卫生等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对特殊药品的监管水平与监管效率,建立三部门协调机制。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中明确分工,各司其责,规范这些特殊药品的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实施后对医疗机构特殊药品日常管理已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我局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工作。
进一步密切配合市禁毒部门,积极开展禁毒严打斗争。认真履行我们的监管职责,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增强依法监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继续强化特殊药品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增强监管相对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促使相关单位依法生产经营科学合理使用,严防流弊造成社会危害。
加强基础管理和责任制建设,完善特殊药品监管网络,年内争取建立特药监控网络体系,实施全方位动态监控。
继续加大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管,对违法行为严惩不怠。建立对特殊药品定点经营的动态监管和优胜劣汰机制,对不能保证正常用药需求管理出现问题的特殊药品经营单位,按职责权限,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坚持执法为民,牢记监管宗旨,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市禁毒工作目标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