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至四月份我市财税收入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财税工作在衡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民生抓财政,围绕财政抓项目,围绕项目抓招商,围绕招商抓服务”工作思路不动摇,努力克服国家宏观调控、税收政策调整、冰雪灾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加强财税征管力度,积极组织收入及时入库,较好地完成了财税收入目标任务。截止4月底,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94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05万元,增长12.1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5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20万元,增长35.93%;上划中央“两税”完成81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6万元,下降3.28%;上划所得税完成175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9万元,下降7.34%。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115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23万元,下降6.64%,地税部门完成47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85万元,增长26.41%;财政部门完成31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13万元,增长160.22%。
二、前段财税工作的主要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重点企业、行业主体税种收入增长缓慢。受冰雪灾害的影响,我市大部分工业企业停电停产,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衡阳水口山铅业发展公司等纳税大户受损严重,加之金铜公司停产搬迁等等,造成税收短收。元至四月,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几项主体税种完成不太理想,仅完成49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只增加245万元,增长5.26%,尤其是增值税仅完成2713万元,较上年同期短收92万元,下降3.28%。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税收比上年同期减收1300万元,冰雪灾害的影响使其难以一下子恢复元气。
2、其他工商税收高幅增长,为财政收入的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我市地税部门加大了对历年欠税清理力度,特别是以土地增值税为切入点,对房地产业各项税收进行清理,并以新上项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清理为重点,严格落实税收政策,促进财政收入增长。元至四月份,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分别完成671万元、259万元和245万元,分别增长60.13%、24.52%和960%。
3、非税收入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也起了积极作用。1-4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完成30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80万元,增长160.82%,较为有力地拉动了财政总收入的增长。
4、财税收入完成离目标任务尚有差距。4月份,我市的财税收入进度呈现滞后趋势,按照衡阳市政府分配给我市6.7亿元的收入目标任务来算帐,4月份底止,我们需完成财税任务为2.23亿元,但我市只完成了19427万元,下差3000万元,接近欠了一个月的收入帐。
5、国、地、财三部门之间收入发展不均衡。从4月份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来看,地税部门和财政部门收入完成较上年分别增长26.41%和160.22%,而国税部门的收入完成较上年下降了6.64%,三家之间收入发展不均衡。
三、下阶段的工作打算
1、统一思想,完成全年6.7亿元的目标不动摇。4月份,我市财税收入有所滑坡,增长明显滞后,按照廖市长提出的“一季度理顺,二季度正常,三季度稳步,四季度超赶”的抓收思路,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各征管部门收入目标,落实收入责任,对分配到各部门、各单位的征收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对有非税收入征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编制收入计划,签订责任状,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足额征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