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8号文件为契机,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视察调研为推动,在加强分校自身建设、维护和坚持系统办学优势的同时,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着力加强我市电大系统建设,并取得了一定进展。
(1)、坚持、维护系统办学权威。试点以来,我校能与省电大之间以及与所辖天长、来安、明光、凤阳、定远、全椒、南谯七个工作站,明光司法局和滁州卫校两个教学点之间,严格试点审批手续,签定试点协议,无违规设点、违规办学、违规招生情况。02年6月,鉴于我校所辖的工作站中,有的属教育局成教科主办,政事不分;有的挂靠当地职教中心或教师进修学校,却将电大办学视同与高校函授的合作办学,十分不利于电大系统办学,教学与治理很难到位等状况。经我校领导班子研究正式行文,明确电大是一个具有上下治理与被治理、指导与被指导的办学系统,不是不同系统之间一般的合作办学关系,要求各工作站认真对待、转变熟悉,要解决政事不分和非独立办学实体问题,以维护电大系统办学权威。03年初,明光、定远工作站从教育局剥离。03年省五厅委教高[03]8号文件下发后,我校抓住契机,进一步开展理顺治理体制工作。在我校明确归口政府领导、教育部门主管后,市教育局先后三次召开各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和工作站负责人参加的电大工作会、迎接总结性评估动员会等会议。多次强调各工作站要解决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学实体问题,并要按85年省政府34号文件规定的正科级别建制,组建工作站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04年12月召开了我市电大迎接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会议,认真部署了总结性评估预备工作和初评工作。会后由市教育局和我校共同组织各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和工作站负责人赴宿州电大所辖的独立设置的泗县和灵壁电大工作站学习取经。随后根据中心电大《关于对“中心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和省电大《关于开展对全省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进行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按要求组织分校及各工作站开展自查工作,对教学点的办学指导思想、教学条件、师资配备、教学治理、支持服务及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梳理,写出了《教学点自查报告》,填写《开放教育试点清理表》,通过清理,对天长、定远、全椒工作站要求限期整改。
(2)、发挥系统办学优势,推进系统建设。中心电大的品牌和“五统一”是发挥系统办学优势的重要保证。在取消“省内开放教育”与中心电大并归问题上,我校按照省电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并及时补交并归费用近7万元,认真组织并
(3)、加强对工作站治理和指导。02年以来,我校先后出台了《关于转发和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大县级工作站人员试点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整改意见》、《关于开展教学检查的决定》、《关于加强教学治理的规定》、《关于加强教务治理的规定》、《关于实行考试工作责任制的规定》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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