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程序细化为制定方案、发布预告、民主推荐、个别谈话、个人报告、征求意见、调查核实、沟通反馈、汇总建档、汇报情况等十个环节)促进了干部考察工作的规范化。三是着力规范完善酝酿协商制度。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积极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会前酝酿沟通的方式、方法和范围。根据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实际需要,扩大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对拟提拔担任县处级职务的干部,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前,分别征求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拟任人选,还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岷县在酝酿环节做到三征求三核实”征求计生、审计、信访等部门意见,征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征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意见;核实计划生育情况、核实遵纪守法情况、核实任职资格条件)进一步丰富和拓宽了征求意见的形式和范围。四是着力规范讨论决定程序。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任免时,坚持做到五不研究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研究;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程序不对、材料不齐的不研究;出席常委会的成员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的问题没有核实清楚之前不研究。常委会集体听取组织部门对拟提拔对象德才表现、民主推荐以及廉政、计划生育等情况介绍后,采取书记末位发言的办法,进行充分讨论,并全面实行市委常委会、全委会任用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
三)抓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坚持把完善干部考评体系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和函询回复等制度的同时。制定了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和《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统一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先后对考核确定为“一般”和“差”3个县处级领导班子进行了组织调整,对确定为“基本称职”2名县级干部免去现职。坚持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并制定了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市委组织部先后委托经济责任审计85人次,其中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58人次。严格落实市组织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工作暂行办法》积极构建电话、信访、网络举报平台,着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形成了便利、高效、安全的干部举报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对象和平级调整交流到重要岗位人选全部实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除公示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外,还公示现任职务、拟任职务以及廉洁自律、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的方式征求拟任人选所在单位、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力求将公示内容和范围立体化。近年来,先后有1名干部因群众反映的问题真实且影响提拔使用而没有任用,有2名干部暂缓任用。全面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所有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接受群众监督和检验。
四)抓根本。健全完善制度。先后制定了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联席会议、组织部门内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性、管长远的基础性工作。初步建立了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又制定下发了市直单位新任副县级领导干部、副县级后备干部担任市信访局督查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干部监督信息互通共享工作的意见》不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