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推进整村搬迁工作中,我们还存在以下困难:一是帮扶资金筹集困难。由于是经济欠发达,我县财政收入水平低,乡镇和村级财政基本是空白,加上前几年项目建设多、投资欠账多,且受房地产市场持续疲软、土地复垦政策不明朗等因素影响,筹集实施下一阶段的整村搬迁工程的资金难度越来越大。二是新建下山转移小区土地调整困难。由于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约,下山转移点涉及到的农保地一时难以调整,直接影响到新建转移小区(点)的开工进度。三是人户分离加大了管理的难度。由于受户籍、土地管理制度的影响,为保证下山转移农民权益,我县实行户口迁移自愿的政策,确保下山转移农民权益不减少。但同时出现人户分离情况,不利于管理。农民搬迁下山后,人住在城里,但是户籍却未迁出,一直留在原地,这样给户籍管理、转移人数的统计、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等带来问题。四是农民思想观念落后,原始积累少,生存技能缺乏。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素质低,思想消极保守,观念陈旧,没有发展动力,安于现状,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在实施整村搬迁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大“素质扶贫”力度,改变困难群众转移主体意识薄弱的现状,通过完善机制,促进农村困难群众从“要我转移”到“我要转移”的转变。
三、推进我县整村搬迁工作的对策措施
面对整村搬迁工作存在的困难,如不及时得到解决,我县要加快推进整村搬迁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将十分困难,将直接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笔者认为,要推动我县整村搬迁工作,需按照以下思路开展。
(一)要坚持四项原则
1、坚持适度原则。整村搬迁,利国利村利民,需要鼓励,但是要忌讳一哄而上,不顾百姓利益,盲目快速推进。要结合农民收入情况,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发挥农民在整村搬迁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规划和实施时,要注重先急后缓,坚持适度原则,要让农民通过整村搬迁真正实现脱贫,防止因为整村搬迁而使农民返贫。
2、坚持梯度原则。在实施整村搬迁工作中,要结合各村实际,采取整村集中异地安置、分散式异地安置等方式,并结合区位情况、地理情况、农民收入情况,采取建设中心村下山转移点、中心镇下山转移点、城郊下山转移点和城区下山转移小区等4种梯度式的下山转移小区,引导农民渐进、有序的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3、坚持优先原则。一是对符合整村搬迁条件、积极性高、村民意见统一的自然村,县里优先列入整村搬迁计划,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二是对偏远山村、空心村、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优先安排整村搬迁和建设用地复垦,尽量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三是在整村搬迁工作中,涉及村庄整治、旧村改造、农民饮用水、村庄绿化、农村电气化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给整村搬迁村,通过项目的整合,提高财政资金的绩效。
4、坚持限制发展的原则。根据“小县大城”发展战略,加快城乡一体化规划的修编,尽快编制和修订整村搬迁、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规划,进一步明确保留村和限制发展村名单。在下一阶段农村发展方面,对限制发展村要建立严格项目准入制,尽量减少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对整村搬迁村,要采取“断臂”的方式,全面停止一切财政性基础设施投入,通过几年的努力,完成整体搬迁。
(二)要着力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1、要加快土地流转。为积极引导更多的农民进城,推进整村搬迁工作的开展,我县对下山转移农民户口未农转非的,在履行相关义务后,仍享有原来的土地、林地承包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继续享受农业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但是,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