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既不能宣讲法律,又不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上不得“台面”。有的村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培训时,找一个能讲一点法律的人很难,只能念念法律条款,使参学人员把学法当成开会,熬到点就算数,效果不明显。由于普法骨干法律素质较低,缺乏对农村普法工作的探讨研究,不能掌握其内在规律,因而农村普法方式陈旧,只能沿用上大课、发资料、办宣传栏、开展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而多形式的、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很少,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农民感到枯燥无味,认为普法是搞形式,“来时一阵风,过后一场空”。
5、普法经费紧缺,制约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据调查,虽然乡镇对普法工作投入了一定的经费,但是由于财政经济困难,投入还是不能满足普法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及村级财政收入渠道更加变窄,基层组织正常运转都十分困难,因此,有些乡镇不得不把大量的物力、财力放在“打工资保卫战”上,故普法经费难保障。村一级普法专项经费更难落实。因而制约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农民居住分散,农村交通不便,农事季节性强,农民在农忙时早出晚归,忙于耕种,很少有时间学习,农闲时,忙于外出打工挣钱,不愿把时间耽搁在学习上。所以,普法对象很难组织,普法举措很难落实。
三、加强和改进农村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农村普法是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广大农民服务的。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强调“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这既为农村普法提供了发展空间,又对农村普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克服畏难情绪、消极情绪,立足实际,对症下药,把准时代脉膊,不断创新实践,加强和改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农村普法教育逐步推进,推动农村普法健康、深入、持久发展。
1、农村普法理念创新,增强普法的针对性。
树理念,强化普治职能职责。应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积极开展针对农村、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工作来抓。要进一步确立培育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理念,由过去注重禁止性规范教育、义务性规范宣本文由21世纪代写秘书网首发传普及转变到注重对公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法治理念的培育上来,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意识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引导村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全面规范农村普法工作,使农村普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发挥普法主管部门在农村普法中的指导、协调、组织等作用,强化其职能职责,明确其相应的通报批评权、奖惩建议权、督促检查权、考核验收权以及参与同级综治考核、文明考核、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可操作性硬性职权,明确其相应的工作职责,解决其职能软而不硬、柔而不刚的问题,解决其地位低、经费缺、设备差、运转难等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其主动性、能动性,使其在党委政府普法依法治理决策中当好参谋助手。
重调研,抓好重点对象普法。针对农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