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工作
1、普法网络健全发展。我县县、乡、村三级农村普法网络基本形成,普法机构、普法阵地、普法队伍基本建立。在建立健全县普法领导机构网络的基础上,我县还整合法治资源,充分挖掘县内法律人才资源优势,组建普法讲师团队伍、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文艺宣传队伍、普法宣传员队伍以及农村法律指导员队伍;每个乡(镇)也均组建了普法讲师团,配备一名普法宣传员;每个村都建立司法工作站,配备一名法制宣传员,普法队伍不断壮大,不仅有效扩大了法制宣传在全社会的影响力,还显示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农村法制宣传工作水平。
2、普法内容和中心工作结合。注重“二突出”。一是突出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显著的特点是发展经济,农村的普法教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拓展,充分发挥农村调解员和司法所人员了解农村、熟悉农村的优势着力开展以案说法活动,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生产生活中的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依托司法所、村司法工作站,构建(乡)镇、村法律服务网点,为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特色农业、农民个体私营企业等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农村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优惠受理、承办农民群众的法律事务,让老百姓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成果。二是突出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环境服务。稳定的环境是新农村建设必要条件。通过送法律进村入户,深入细致地进行《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化解各种矛盾;充分发挥各级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和人民调委会的作用,依法调处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通过对纠纷的调处和矛盾依法化解,使广大群众接受生动的法制教育,有效维护基层稳定。
3、普法方式改进。注重统筹谋划,将普法工作纳入农村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之中,农村普法有计划、有步骤、有举措、有检查。乡村除沿用以会代训、出板报、发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挂图、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入户上门等法制宣传方式外,各乡镇和县有关农村工作部门还从实际出发,结合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探索农民最喜欢、易接受、又适合时代特征的普法宣传方式手段本文来自,通过法制电影下乡、文艺演出、法制书法漫画下乡巡展、送法进田间地头等农民欢迎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引进远程教育、农民信箱等新平台,提高了普法工作的实效。
4、普法成效逐步彰显。一是现代法制理念增强。农民中正在兴起“法律消费”,即遇到纠纷找律师,涉及到土地、房产、钱物交易等懂得办公证,为自己上一道“法律保险”。老百姓由厌讼、害怕打官司到敢于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争端,这是社会进步和法制建设成就的重要标志,也是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成果的直接体现。二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观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防范意识、维权意识普遍增强,遇到法律事项、法律纠纷知道依靠法律来为自己伸张正义,维护自身权益。三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增强。随着“民主法治村”活动的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以及“公推直选”村两委班子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活动在我县已全面推开,村务大事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决定。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高涨。四是遵纪守法自觉性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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