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在我们展开普法工作中,会发现其存在着普法对象文化素质低且难集中;部分群众遇事找官找政府,不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普法工作形式单一等问题;就以上现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逐步打开普法工作的新局面;普法工作任重道远,地方性普法的优劣对整个普法大局来说,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进行讲述。其中包括:、部分群众文化素质较低、普法对象难集中,普法时间难安排,给普法工作带来了很大不便、普法形式单调,普法内容难理解,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钱本位”思想严重,遇事找“官”、找政府,不愿甚至拒绝运用法制手段来解决、社会上存在的几种负面现象也时时阻挡着普法工作的前进道路、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优先抓好骨干培训、加强监管,为普法工作地展开肃清道路、逐步改进普法方式、加强普法工作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及个人的法律工作水平等,具体材料详见: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新的社会环境及国内形势要求我们在总结过去四年普法成就的同时以一种全新的普法理念和更为可行的普法手段去迎接即将到来的“六五”普法进程。如何围绕“六五”普法的普法精神,秉承“五五”普法的有效经验,深入开展地方性普法工作,将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对于**这个经济发展迅速、外来人口众多的新型商贸都市来说,在我们展开普法工作中,会发现其存在着普法对象文化素质低且难集中;部分群众遇事找官找政府,不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普法工作形式单一等问题。此类难点,都是因地方性因素长此以往积聚而成,要想快速高效的解决,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因此,在这个过渡性的关键一年,有必要找出根源,针对凸显问题,重点解决,再逐一突破,为“六五”普法打下坚实基础。
因笔者是一名人事劳动仲裁院的法律工作者,有着实际的工作经验,就普法工作也有一定的认识,现将**地方性普法工作中的难点分析如下:
一、部分群众文化素质较低。一方面,**现有农村人口中文盲人数仍占一定比重,给农村普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另一方面,2010年外来务工人员已逾130万,多数处于高中文化以下水平,并多数来自教育欠发达地区,法制观念淡薄。在笔者的日常工作中发现,来申请仲裁的劳动者多带着由政府出面马上就可以解决问题的想法,但对有关司法程序了解甚少,甚至在工作人员多番解释下也无法提升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非但没有将困难解决,还将矛盾转移到了工作中来,很难取得其对法律工作者及工作程序的认同。
二、普法对象难集中,普法时间难安排,给普法工作带来了很大不便。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经济意识的增强,有劳动能力的中青年男女大多都选择经商,故常居在城镇,普法对象很难集中。留守在农村的也多为老年人,在学法上也属于末期;而对于数量较为庞大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其选择的工作地点分散在**各个镇街的工业园区,集中普法难度较大。
三、普法形式单调,普法内容难理解,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现今的普法工作多以教育形式普及,而法律教育多在大学课堂,因此对于未进入大学的人来说,很难受到系统性的法律教育。在社会上普法教育依然沿用传统的办宣传栏及电视报刊文摘进行宣传,形式过于单一,内容不够形象生动。由于**农村人口及外来工作者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难以理解抽象的法律、法规条文,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