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作调动和有关保险结转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
四.加强对私营个体企业的引导和规范。
引导私营个体企业规范发展。私营个体企业要注意维护自身形象,自觉做到守法经营。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完整、真实,定期进行财务预(决)算,不做假帐。不断强化质量监督和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确保产品合格,服务到位。对私营个体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察,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企业信用记录档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档案数据库为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资料库,根据企业经营信用、资本信用、质量信用、纳税信用和法人行为信用等情况,实行企业信用记录备案查询制度。建立经营者信用管理制度。实行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帮助企业提高信用透明度和知名度,要由资信评估机构对私营个体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级,对信用度高的,可优先获得贷款支持。
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