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都通过收入过渡户收缴资金,还有的要按上下隶属关系层层汇缴后再由主管部门上缴国库,而主管部门通过收入过渡户截留收费资金的现象极其普遍,少则拖至一年半载,多则数年不缴,大量的预算外资金在各征收单位的账户上回旋。这种财政性资金长期脱离财政监督的模式,必然导致财政收支信息的严重失实,根本不能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政府宏观调控提供真实的数据,大量的预算外资金掌握在征收部门手中,也就直接控制着资金的支出权,这种资金如果不按公共财政原则支出,财政部门是很难发现的。
三是在资金拨付程序上,过去是在年度预算批复后,财政部门就按月或按进度向预算单位拨付资金,这些资金拨付后就脱离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资金掌握在预算单位手中,怎样用,何时用,是不是用在资金所要求的项目,都由用款单位自行决定,在监管上财政部门只能鞭长莫及。这种层层转拨容易造成资金的中途损耗,也很容易改变资金的本来用途,直接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非法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甚至诱发腐败提供了便利条件。
所以,随着上述问题的逐步凸现,改革现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预算管理的需要,也是适应现代公共财政发展的大趋势。
推行财政国库集中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传统预算制度的根本性变革,也是对财政收支管理的一次创新。这项改革关系到各级财政预算执行能否规范,直接反映出预算执行的质量,与此同时,必将带来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理财观念和理财方式的更新。那么,财政国库改革后究竟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
其一,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改变了过去多头开户为国库单一账户,将以前的资金分散收付转变为国库集中收付,统筹了预算内外财力,逐步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在收支过程中的合理配比,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统一,规范了预算收支执行,强化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依法理财的观念。
其二,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各项财政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大额支出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实现直接支付,改变了以前收入层层汇集、支出层层转拨、收支资金流经环节多的局面,强化了预算执行中的财政监管职能。
其三,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所有财政性收支均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改变过去资金分散存放在单位为国库集中管理,有利于政府对资金的统一调度,增强了政府预算执行的可控性。同时,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通过现代化的电子技术传递信息,克服了以往财政性资金运行信息迟缓、透明度不高的弊端,新的国库集中收付系统流程为财政收支提供了及时、真实、可靠的反馈信息,为预算编制和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提供相对准确的决策依据。
其四,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财政部门内部实行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职能的分工,财政与预算单位之间实行出纳与会计分开,从根本上改变了预算资金的管理方式和预算执行方式,使预算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强化了预算的约束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这一层面讲,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加强财政管理监督行之有效的手段。
我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下,在各试点单位的通力协作下,经过财政部门的精心组织筹备,首批试点3个单位于2004年6月21日正式上线运行,截止到年底,完全上线的单位12个,不完全上线的单位28个,集中支付资金总量4173万元,直接支付资金3671万元,直接支付率达到88%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