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二线”能干事的平台。“二线”干部曾担任过领导职务,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要因势利导,合理安排,科学使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可按照“个人自愿、量力而行、双向选择、人岗相宜”的原则,作以下几个方面的安排:一是参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适当安排一些年纪较轻、身体硬朗的“二线”干部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各项阶段性工作以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二是参与帮扶培养年轻干部。充分利用“二线”干部情况熟、经验足、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探索建立帮带新录用公务员的“一帮一”、“一帮几”的帮带制度,通过以老带新,助推年轻干部能力提升和成长进步。三是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调研和督查。组织“二线”干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开展调研、督查工作。为区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在“二线”干部使用上实行双向选择。从调查统计的情况看,“二线”干部选择岗位的类型比较多,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可实行双向选择,让“二线”干部选择城区拆迁、企业帮办服务、专业招商、信访接待、村居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岗位,充分发挥其作用。
3、建章立制,健全“二线”干部干成事的机制。把“二线”干部的管理纳入整个干部管理体制。一是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做到管有规矩、行有章法。依据《公务员法》以及干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加强“二线”干部管理工作的办法,作为党政人才资源“二次”开发的依据,对二线干部在思想教育、组织建设、政治生活待遇、考核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二是建立定期的交流和谈话制度。在职领导要坚持与“二线”干部“零距离”接触,经常主动与其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定期不定期地与“二线”干部交心、谈心,稳定他们的情绪,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三是保留领导职务待遇制度。规定“二线”干部可享受领导岗位的一些政治待遇,可以参加单位中心组学习和列席参加单位有关会议。四是实施离岗退养或提前退休制度。对部分年龄偏大或由于身体原因确实不能正常上班的同志,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由区委批准,可以为其办理提前离岗退养手续,工资及津补贴不受影响,待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对于一部分因有“第二职业”不愿意上班的同志,劝其提前退休。五是进一步明确“二线”干部的请销假制度。督促“二线”干部自觉遵守《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接受组织管理,杜绝既不上班也不请假等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未经单位和组织批准擅自离岗外出、在外打工兼职、不过组织生活等行为。六是建立符合“二线”干部工作实际的考核制度。加强“二线”干部的考核管理,将“二线”干部置于纪律约束之内。对坚持上下班制度、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开展工作的“二线”干部,要进行评优和表彰,以此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对不服从分配和管理、工作较差的“二线”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年终考核可以行使“否决权”,评为称职以下等次,并酌情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