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县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及现状;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我县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分析;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对居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首位的具体表现、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发展规律、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大社保体系的重要内容、发展历史及沿革、工作现状、现行农保制度的主要内容、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分析、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经济条件还比较薄弱、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原则、参保人员异地(跨统筹地)迁居,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能转移的,转移迁入地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转移的,可一次性退还本人,具体材料请详见:
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构建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如何建设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完善我县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我县已建立了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为补充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取得积极成效。截止20*年底,在全县11.14万名常住户籍人口(城镇居民2.03万人,农村居民9.11万人)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8334人,占7.48%;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有2674人,占2.40%;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有4620人,占4.15%;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8928人,占16.99%。上述制度的建立,解决了部分居民群众的养老保障问题,化解了一批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问题,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全县还有约8.15万名城乡一般居民(占全县常住户籍人口的73.16%),缺乏系统性的养老制度保障;同时,由于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思路不尽合理,致使农村原参保人员的养老问题实际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加上这一块,相当于全县实际上有90.15%的居民群众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养老保障。因此,在不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并充分发挥其保障功能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快探索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思路,尽快解决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第一,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注重社会公平,注重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使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养老保障方面,只有实现广覆盖,使城乡居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才能体现公平,才能实现共享,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只覆盖到城镇从业人员和农村部分居民,现行农村社会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