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来认识落实侨房政策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它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千方百计完成落实侨房政策工作的扫尾任务。
(二)成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加强领导。落实侨房政策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利益,存在一定的工作难度。建议市委、市政府就加快落实侨房政策工作下发专题文件,专项部署此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重新调整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一位领导负责专抓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应包括侨务、房管、国土、建设、财政、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同时从有关单位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级政府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督促;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扫尾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制订工作计划,限期完成扫尾工作任务。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完成落实侨房政策扫尾任务的工作计划。可采用集中清理核查、对照政策界限、确认落实政策对象、分期分类解决的程序.总体上要求用一年时间,分两个时间段,解决两种类型的问题:第一阶段,用六个月时间,首先角决已经确认批准归还产权、但未落实归还使用权的侨房的腾退问题。这是完成扫尾任务的第一个战役,也是整个扫尾工作的重点,务必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第二阶段,用六个月时间,对所有要求落实政策、但未批准归还产权的对象,进行最后阶段的审理、确认、审批,凡符合政策被批准归还产权的侨房,一并解决腾退问题。
(四)多渠道筹集落实侨房政策所需的专项经费。全面解决落实侨房政策扫尾工作问题,除了要求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外,还需要一笔落实腾退侨房的补助资金。经费紧缺是制约扫尾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瓶颈。鉴于目前我市各级财政普遍存在一定困难的情况,必须采用分级负担、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解决所需的经费。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市政府以及市财政、侨务等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向省政府和上级对口部门专题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要求省政府及省相关职能部门增拨落实侨房政策专项经费。
(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落实侨房政策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在落实侨房政策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把好政策关,坚决杜绝由于错误认定、错误审批、错误判决而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对于政府已批准归还产权、使用权,但仍被某些单位或个人长期无理占住的个案,如果采用行政手段仍不能解决问题,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对那些产权、使用权存在争议,并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个案,法院应依法受理,抓紧审理,提高审判效率;对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的个案,要坚决依法执行,直至采用强制手段执行,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于在落实侨房政策过程中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渎职失职、以权谋私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严查处,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