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的18个农民公寓小区,可安置农民拆迁户4150户左右,并且大部分规划在市、镇附近,如果再配套完善社保、就业等优惠政策,必将激发广大农民进城、进镇的积极性,进而加快城市化进程。
建设农民公寓房,是以人为本,富民优先执政理念的具体实践。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两个率先”的核心任务是富民。在建设农民公寓房过程中,只要我们自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决不与民争利,用宽容宽厚的态度善待动迁农民,千方百计把农民公寓房建设好,努力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就能够使广大动迁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农民公寓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推进农民公寓房建设的大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要让动迁农民愿意入住,取得预期效果,还需要尽快解决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受规划制约,布局、设计不尽合理。一是部分农民公寓小区布局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城镇规划有差异。二是各镇因行政区划调整,原有的城镇规划及工业载体规划已经打破,而新的城镇规划及工业载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滞后,客观上造成规划区范围难以界定,基层执行79号文件有难度。三是农民公寓房房型设计单一。目前,我市的农民公寓房房型一律为五层公寓楼,且房型比较单一,无法满足各类层次动迁户的需求。同时,农民公寓房的选址、设计、配套以及物业管理等未能公开操作,缺少广泛征求动迁农民的意见这一环节,动迁农民反响较大。
受资金制约,工程进度进展缓慢。据测算,拆迁农户入住公寓房政府户均补偿费用需30万元左右,按在建的92万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1200元计算,全市需投入资金10多亿元。虽然大部分小区采用bt模式运作,但竣工后由政府出资回购。按太政发[2003]79号文件精神,公寓房建设由“两区”、各镇运作。目前,大部分镇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回购资金无着落。部分镇因为承建方对资金问题顾虑重重,造成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工程建设的滞后,导致部分动迁农户长期居住过渡房,生活质量下降,不稳定因素增加。
受政策制约,规划区之外农宅翻建受阻。我市自2003年1月1日起,冻结所有农宅翻建审批。也就是说,在市政府下发79号文件之前的半年,我市已冻结农宅翻建审批。据调查,此项政策实施以来,基层干部以及农民反响很大。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市农村住宅大部分为已有20多年历史的第一代砖木结构楼房,质量欠佳,设施落后,许多群众有再次翻建的愿望。因冻结审批,农村部分急需翻建的危房不能翻建,许多农民因致富或迎亲婚嫁,迫切希望自主建房的愿望受到压制,这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据反映,部分地方因农民建房愿望迫切,至今还有通过宅基地置换的方式,默许农户在农村居民点中自主建房的现象。
受保障机制制约,农民入住有后顾之忧。近年来,尽管我市下大力气推进了农保、“土地换社保”等保障机制,实施了失地农民培训、失地农民再就业等实事工程,但总体而言,我市的失地农民保障机制还刚刚起步,保障水平和保障机制有待提高和完善。对动迁农民而言,农民变居民,原有的生活状态改变了,不得不为日后的生计考虑。一方面,政策性增收仅是有限的一块,实现持续增收依然困难。另一方面,日常生活的开支名目繁多,数额大幅上升。农民进城(镇)以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的开支增大,群众反映“一怕医生,二怕先生(指子女读书)”;农民进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