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委创先争优调研报告
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共组织集中督导5次,对未达到岗位计划目标的7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单。
考核评岗,增强创争动力,构建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镇街道,区分东中西三个方阵的不同实际,合理确定共性指标,研究细化特色指标;对区直部门单位,区分职能性工作、创新性工作和突破性工作,细化考核指标,加大基层和服务对象的评价权重;对部门“一把手”,结合对部门的综合考核,注重个人事业心责任感、工作落实力度、团结协作能力、工作创新、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同时,结合部门特点和群众的需求,分别制定对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人员、农村党员干部等7类干部、工作人员的全员化、全程化、全排位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部门单位,采取民主测评、绩效考核、行风评议、季度观摩“四位一体”考核模式,切实增强考核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对党员干部,按照“个人述岗、履岗测评、民主评议、综合评审”四个环节,对履职情况严格考评。坚持把岗位作为情况,作为识别、考察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位次靠前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按照规定比例授予相应“先锋岗”称号,并在经济上给予奖励。对获得先锋岗称号的单位,在干部使用和经费安排上重点倾斜;对考核排末位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期整改或调整岗位,对考核不称职的则调整下岗或降级使用,真正形成“有岗就有责、有为就有位、失职必追究”的激励约束机制。
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