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的经济利益。
4、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据调查,我县以”打工”为业的劳务人员,大部分从业于经济发达地区的非公有制企业,其中个体私营企业约占总数的65%。由于法制不健全和执法不力,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个私企业的劳动用工很不规范,私招乱雇现象尤为严重,且招用工后大都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以致发生劳资纠纷或工伤事故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四、对策与措施
1、健全组织,做好服务。无论是现在乃至今后一定时期内,转移就业仍将是我县解决就业问题、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为保护广大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首先,要与司法等部门联合加强劳动法、社会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以提高广大劳务人员的自我防范能力。其次,要积极寻求驻外党支部,驻外办事机构的支持,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建立团组织或青年组织,采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在流动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或城市建立相应的管理、服务组织或机构,为本区域内的我县务工青年提供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劳务信息、就业指导等一系列的就业跟踪服务,帮助他们具体解决工作和生活上所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如劳资纠纷、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处理等等。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外出青年素质。要充分利用现有培训基地,联合劳动、司法等部门,加强对外出务工青年的技能培训。要增强培训的计划性、目标性和适用性,围绕劳动力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技能培训。要增加与发达地区团组织的联系,及时掌握用工信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设置专业课程,实行定向培训。要对外出青年进行法律知识,特别是劳动法和合同法等有关知识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尽快培养或引进一批具有专业职业技能和理论知识水平的职教人才,解决当前培训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
3、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外出青年返乡创业。要通过典型引路扩大劳务输出的同时,运用多种形式、方法和途径,在劳务人员中大力宣传返乡创业的典型事例和我县地方经济的发展动态,引导、鼓励广大劳务人员返乡创业,充分利用他们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加快我县地方经济建设。建议有关部门要致力改善投资环境,努力为返乡创业者做好一系列的配套服务工作;要根据我县具体实际,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给予返乡兴办企业的创业者以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支持,如建设用地、资信贷款、劳动用工、职业技能培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