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县在预防水质恶化方面采取的措施
1、实行总量控制,积极治理重点污染源,巩固达标成果。为保护水质和预防水质恶化,我县在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同时,着重抓了重点污染源治理和达标后的巩固工作。通过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发放排污许可证、采取集中控制和限期治理等措施,对排放污染物的工矿企业进行严格管理,查清了水污染源的水质、水量、种类和排污口的设置,在此基础上分配总量控制指标,把辖区的工业废水污染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2、实施生态保护工程。总体来看,我县工业规模不大,经济类型以农业为主,工业污染对水质影响较小。因此,县政府把治理流域内的生态环境作为保护水质、水量和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来抓,相继出台了《生态县建设规划》、《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上游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东岸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工程规划》,通过一系列规划、工程的组织实施,为恢复、保护县域内流域自然环境提供了良好的生态条件。
3、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推动战略。近几年,我县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每年都确定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专题推进水环境治理改善工作。为保护干流水质,相继组织实施了北江公园、城镇排水管网、糖厂氧化塘泵站等建设项目,这些基础设施对有效改善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4、加强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为保护水环境,我县制定了《水环境功能保护区划》,将辖区内干流划分为四段功能保护区,按照不同功能区划,对照3个段面,设立了3个监测点。几年来,通过对10个项目进行监视性监测,每年取得150个有效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枯、平、丰3期水质状况,为水系办及各相关部门提供水质信息。在建立完善辖区内流域监测网络、实现优化监测布点的同时,设立了省级源头生态监测站。
5、依法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为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避免发生水污染事故,我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对造成水污染的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做到该处罚的处罚、该整治的整治,决不姑息。作为砂金主采区,为规范砂金开采秩序,县政府每年都组织有关部门对干流上游及各支流的非法采金船进行清理整顿,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破坏水体的采金船进行严肃查处,依法取缔各种非法作业行为。此外,针对齐齐哈尔市浏园水厂受到上游江水污染事件,我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全面清查,同时,为了能够及时了解江面水污染状况,组建了环保110联动队伍和环保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了水污染公众参与监督体系。
三、以项目为依托,加快水污染防治进程
我县作为的水源发源地和主要涵养区,保护水系义不容辞。在水环境治理和城镇水环境改善方面,应抓住国家振兴东北区域经济,加大投入保护松花江、保护母亲河、保证尼尔基库区水质安全的有利时机,用好区位优势,以建设上游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为载体,以环保项目为依托,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借势借力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进程。
一是上游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项目。《上游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现已编制完毕,该《规划》将全县生态功能区划分为三个小区分别进行规划建设,实施水保、治山、治荒三项工程,以保护流域涵养水源为主,控制水土流失,开展流域植被恢复与重建工程,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立完善的流域防护体系。重点工程规划实施预计费用8250万元。
二是金矿生态环境恢复项目。多年来,由于砂金开采造成流域内干流及各支流生态环境破坏、水体污染。按省、市要求,年全省范围内对砂金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