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个体工商户的宣传,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工薪阶层很少进入宣传视野。四是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往往局限于税收服务厅和街道两点,采用摆摊设点,设立税收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力度较小。五是税收宣传还缺乏有效的部门配合,往往是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尚未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风气,未能形成整体合力,也难达到预期效果。
三、加强改进我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建议
针对我市地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
(一)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强化协税护税网络,不断增强税源监控能力。
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管理信息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针对我市目前地税系统涉税信息“孤岛”问题,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尽快建立我市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布置,由信息产业局牵头,全面有效地汇集地税、国税、工商、技术监督、交通、财政、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具体可依托政府政务网络,建立我市税源共享信息平台,统一数据口径,规范信息标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涉税信息传递渠道,实现涉税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应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信息交换联系会议,总结信息交换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传递工作的质量。地税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取得地方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推动税务机关专业管理与社会协税护税力量的有机结合。当务之急要尽快健全改善与工商部门的联网,强化税源控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要按照信息共享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对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无营业执照经营业户及时反馈给工商机关,提高工商部门积极性。政府要加强共享信息工作的考核,与奖惩挂钩,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甚至造成工作失误的部门、人员,予以通报或追究责任,保证整个信息系统顺畅有效运行。
(二)进一步扎实深入开展税收宣传,创新工作理念,提升税收宣传效果。
要建立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明确各阶段宣传的内容、采取的措施及所要达到的目标,以每年 月的集中宣传为契机,将宣传活动延续到日常工作中,要与纳税人建立联系制度,及时通报税收政策方面的情况,构建税收宣传服务体系。在宣传的内容上,除了强化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外,还应突出关注民生,重点宣传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广泛宣传“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理念,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和理解税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依法诚信纳税荣辱观,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在宣传形式上,要具有实效性和针对性,根据不同的纳税人的需求,采取行之有效的、群众喜闻乐见、易学易懂易用的形式,选择不同的宣传重点,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在宣传对象上除纳税人外,还应调动党政部门广泛参与,使他们充分了解税收与经济发展、与当地财政收入的关系,从而理解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积极主动为税收工作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要提高认识,合力加强税收宣传,建立专门的税法宣传机构,各级党政领导应亲自过问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工商、公检法等部门要协作配合,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报道,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曝光力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税收宣传格局,保证税收宣传的立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