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了民办学校的发展,或又过于放任自流,导致少数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得不到保证,败坏了民办学校的的声誉。管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责任不够落实,目前,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力量除少数地区稍强一些外,大部分地区的管理力量都相对比较薄弱。
3、政策措施不配套。
国家提出对民办教育是: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但真正有一定力度的扶持政策措施不多,对民办教育重视不够、鼓励支持不够。特别是土地、物价、审计、劳动、人事、保险等部门和行业之间缺少应有的配合;对民办学校的设置和管理等仍沿用公办学校的标准和管理模式;在社会力量办学的招生、教师的聘用、办学用地等也不能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待遇,不能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也是多年一贯制,不能体现市场运行机制的作用;还有的一些地方缺少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直接影响到民办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4、法制不够健全,执法意识不强。
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己发布并施行,对民办教育发展作了充分肯定。但《条例》还比较原则,可操作性还不够强,《民办教育法》也还迟迟不能出台.许多民办教育的举办者,办学思想不够端正,依法办学的观念和意识淡薄,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还未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规范的、科学的管理制度,个别学校存在领导班子不团结、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有的甚至出现非法办学行为。
5、对民办学校产生的负面影响缺少限制措施。
民办学校既有适应市场经济而充满活力的一面,也有受不规范市场影响而陷入困境出现混乱的一面,还有市场经济本身也有一个不完善和内在具有不可调和矛盾的问题,如,用经济规律代替教育规律,不按教育规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忽视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一部分所具有的公益性原则;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某些谋求利润最大化原则、拜金主义、本位主义、盲目性和短期行为等已反映到民办教育中,在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教育事业的社会形象;还有公办学校民营化,也可能会降低来自贫穷家庭孩子的入学机会,扩大社会的不平等。如何来限制这些负面影响关系到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四、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对策
根据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展望民办教育发展未来,我们对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对策:
1、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要解放思想,提高民办教育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重要作用的认识,确立民办教育在整个教育事业中的地位。针对目前社会对民办教育认识的各种误区,政府和社会各界要解放思想,用“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工作,要根据世界教育发展方向研究我国在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问题,充分认识发展民办教育对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作用,用正确的发展观对待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常深入民办学校调查,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2、加强民办学校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既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同时也要把市场作用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加强民办学校的宏观管理对处于刚刚起步的民办教育发展尤为重要,对于克服民办学校的办学上的盲目性、运行上的无序性、教学上的随意性,避免因缺少宏观指导而使民办学校陷入自生自灭的境地,从而给民办教育的发展带来不良的影响。为此建议,在学校的设置与审批上,要与地方教育结构的调整和学校布局调整结合起来,既坚持标准,也允许其逐步到位并加强督促检查,要求按期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