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点的投入资金。在农网改造期间,国家向每个农村电气化县投入1500万元左右的农网改造资金,我县也无缘得到这项投资,小水电近供区网改难以得到国家的支持。没有上级的扶持,加上小水电“拨改贷”政策的实施,省级财政小农水补助和小水电电价补贴逐年减少,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初期,我县处于起步阶段的小水电产业失去了支撑动力。而这次调查考察的汝城等四县的小水电产业都是依靠电气化试点县项目资金打下一定基础后发展起来的。
二是主动开发不够。政府没有把小水电作为一大产业来抓,没有组织专门的班子抓小水电开发,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推动小水电的发展,现有小水电特别是乡镇小水电站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小水电开发的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也比较薄弱。而新化县小水电发展一开始就抓得主动,从1986年开始,就组建了专门的班子,明确由一名县委副书记专抓小水电开发。汝城县2000年为发展小水电出台了专门的政策文件,允许干部职工入股参与小水电开发,对小水电开发实行县级规费减收或免收。汝城县县级领导带头参股,县政协主席兼任万年桥水电站项目经理,县直和乡镇有80%的干部入股开发小水电。
三是协调关系不够。小水电开发牵涉多个职能部门和不同的利益单位,同时电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电力市场需要政府进行监督、调控和协调各方关系。但我县以及上级政府对电力市场的调控不够,小水电站、电力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规范,对小水电开发投资也缺乏应有的协调,投资者处理关系难,办理手续难。
3.小水电站建设、管理和经营存在问题
我县小水电站大部分为径流式电站,水能调节功能差,引水渠大多采取一平二调方式修建,施工标准不高,沿途渗漏严重。因此,大部分电站年利用时间不足4000小时,低的只有1000多小时。同时,发电机组超期服役,设备严重老化,难以发足功率。小水电站历史包袱较重。部分电站既有银行贷款,又有个人高息借款,利息成本很高。将军电站现有债务900多万元,每年需支付利息70多万元,占生产成本的49%。洞市乡连环电站总装机200千瓦,现在投资8万元即可引来一处水源,发电量可增加一倍,但企业欠贷80多万元,难以向银行和社会筹资,技改项目难以实施。我县小水电大都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起来的,其土地征用、利益分配、用电服务等不规范,企业每年要拿出一笔为数不小的资金用于补偿或解决其他遗留问题。现有小水电站大都是国有、集体电站,体制不活,机制不新,直接影响了企业效益。将军电站近5年来接受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25人、内部招工22人,职工人数达205人,而企业正常定员只需30人。
建议:
第一,要确立小水电开发的战略地位
水电资源是一种清洁能源,可再生利用,发展小水电产业符合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县水能可开发量达43.7万千瓦,如果在10年内能开发70%,总装机达到30万千瓦,按年利用4000小时、年均发电量12.2亿度、单位电量均价0.26元推算,电站年收入可达3亿多元,按中小型电站电量各占一半,综合税率13%计算,可创税收4000万元以上。如果利用小水电就近带动高耗能企业发展,按汝城县现有效益水平计算,高耗能企业年产值可达3.3亿多元,年创税收2000万元以上,两项合计超过6000万元。因此,我县要把小水电作为一大支柱产业着力培植,坚持“以林养水、以水发电、以电兴工、以工富农”的发展思路,在整体工作部署上突出发展小水电产业。要明确战略目标,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工作重点,促进小水电快速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