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建设工作,以点带面,全面展开。省人民政府2007年第144次省长办公会批准实施的《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中指出,到2011年,使全州试点村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基本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人员、装备配备达到标准,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农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农村消防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笔者认为,真正抓好以州为典范的农村消防工作的整体推进,开创农村消防工作新局面,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整合各种政策、项目、资金和行政资源,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农村消防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涉及部门多,社会关联面大。要遏制农村火灾高发、防止火烧连营的重特大火灾,必须坚持治穷和治火相结合,“挖穷根,送火神”,打破“越烧越穷、越穷越烧”的恶性怪圈。因此,必须坚持政府引导,分清责任,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由政府统筹发改委、综治办、国土、建设、财政、民政、农业、乡镇企业、畜牧、农机、水利、电力、移民、扶贫、民宗、文化、旅游、林业、交通、安监、保险、环保、信息产业、公安、消防等部门,成立多边、多形式的协调机制,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各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抢抓西部大开发、新一轮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和山区综合治理等重大机遇,以解决好农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通讯等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制约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对农村的“山、水、林、田、路、寨、房、灶、气、电、信息”进行综合治理,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条龙”,一张蓝图干到底,坚持数年,彻底扭转连年火烧连营、上万农户因火返贫的被动局面。
(二)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中,国家的投入是必要的,但建设的真正主体是农民,建设的持久动力和不竭源泉也是农民,必须充分激活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靠谁发展、为谁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问题,他们才能以足够的热情和持久的动力创造自己幸福美好的生活。要满足农民的需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政。府引导扶持,防止急功近利、大包大揽、包办代替;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贴近农村实际、符合农民需要。
(三)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投资建设机制。以国家立项为主,财政出一点,社会帮一点,群众捐一点,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充分调动政府、乡村、农民以及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和群众参与度。由于农民捐了钱,他们参与讨论、监督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更高,可有效预防“豆腐渣”工程。同时应建立健全“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谁负责”长效建设和管理维护机制。
(四)积极争取国家立项建设。火灾的特殊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老百姓的生产发展,三者相互交织。不解决好农村火灾问题,国家再投入多少,都会被一把火烧光,陷入再投入的“无底洞”;没有良好的包括农村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工作的根本性问题也得不到解决。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资金应该由公共财政来承担。州或省政府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治理火灾为重要支点,在全面摸清州包括农村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底数的基础上,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和差异性,以州或省政府名义,将州农村消防工作涉及的“寨改”、“房改”、“灶改”、“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