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建设情况调查与思考
体系,还担负着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介绍和指导,劳务输出,就业岗位开发以及离退休人员治理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委会的治理、服务、环境、文化、医疗、治安等方面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等等,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另一方面,现有的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力不从心,从规模来看,全县现有的54个居委会中,户数在700户以下的39个,最小的不足100户,由于规模过小,各类生活要素只能在有限的狭小空间配置,造成了资源分割浪费;从设施和工作条件来看,由于历史的原因,居委会大部分没有办公场地,更谈不上服务设施,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从人员素质来看,居委会干部大都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不符合今后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从经济条件来看,居委会工作要正常运转,一个居委会一年至少需要工作经费、事业经费、工资补贴和福利3.5万元,而因为企业改制等原因,居委办企业等经济来源已经枯竭,每个居委会仅靠上级拨款,缺口很大;从治理方式来看,居委会客观上成了政府的派生气构,不适应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用群众的话讲:居委会是“镇政府的腿(自治程度很低),忙自己的嘴(为自己的工资福利忙创收)”。二是责、权、利不统一,现行居委会治理体制不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一方面,城镇治理体制是条条为主,如卫生保洁、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卫生
治理等工作,人、财、物、事权集中在县直部门,居委会有责无权,正如群众所讲:“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到。”另一方面,目前现状是县直部门给居委会下达各项任务,指挥、考核居委会,而不是由居委会监督部门做好工作,因此,必须下决心改革现行治理体制。(三)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居委会由于拆除违章建筑、取消街委城管收费等原因,经济来源减少,大部分居委会自身无财力建设服务设施、发展居委事业。虽然县、镇财政克服困难每年投入每个居委会3000元,但其中包括工资和办公经费等,数量很少。(四)居委会干部有后顾之忧。桃花江镇14个居委会现有28名居委会干部,年龄最大的72岁,最小的一名也有50岁,其余都是在60岁以上,且文化程度偏低,进入新社区领导班子的可能性很小,但他们有的在居委会工作30多年,最少的也有10多年,又未能加入社保,既不是国家干部,又不是事业编制,现在要她们不干,没有解决后顾之忧,这又是一部分不稳定的因素。四、加快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今年必须启动社区建设,且上半年要完成桃花江镇社区合并调整,健全社区组织,改革社区治理体制,拓展社区服务,丰富社区建设内容,完善服务设施,大力发展社区事业。要确保社区建设的全面启动,需非凡注重解决好三个问题。(一)切实加强领导1、实行“一把手”工程。为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民政的领导任副组长,县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保、公安、计生、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联点扶建社区制度,从今年起,县、镇两级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社区建设联系点,实行县级领导带几个部门分别具体扶建一个社区的制度,通过加强指导并给财力物力方面的大力扶持,把联系扶建点创建成全县标准化社区,为全县社区建设提供典型示范,联系点每年确定一次,经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命名为标准化社区,验收不合格者,继续联系帮扶创建。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2、制定下发政策文件。根据中办发〔2000〕23号和湘办发〔2001〕17号文件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由县民政局调查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