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成为亿元财政县,1998年财政收入达到2.3亿元,比1992年增长6.7倍,年递增31.6,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由1993年的3.7,提高到1997年的8.2,位列全省第14位。农民人均收入由1991年的176元增长到1998年的1782元。县级经济综合实力由全省41位上升到34位。贫困人口由1992年的65万人减少到1998年的5万人。“八五”期间,成为寿县经济发展最快、城乡面貌最大、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此间,寿县重点抓了四个方面:
一是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寿县非凡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使得寿县非旱即涝,十年九灾。通过1991年灾后反思,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熟悉到“兴寿之要,惟在治水”。多年来,寿县始终把治水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每逢冬春,都要组织40万大军会战在水利冬修第一线,县乡有重点,村村有工程,户户都出力。在用工方式上创造出了“推磨转圈”,在发挥综合效益上创造了“塘口经济”。几年来,寿县“书记、县长一张图、水利部门一本书、一任接着一任干”,已连续多年被省、地评为水利兴修先进县。全县上下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水利是产出回报率最高的产业,兴修水利能够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是“富民工程”、“德政工程”,每年都要坚持抓,一张蓝图绘到底,决不能“好了疮疤忘了痛”。据统计,从1991年至1998年,全县累计投入劳动积累工9811万个,资金9612万元,兴修各类水利工程5.49万处,完成土石方8455.9万立方米。通过兴修,我县堤防防洪标准已提高到40年一遇,有效浇灌面积增加到141.77万亩,排涝自排能力达到1890秒立方米,新增蓄水能力1.5亿立方米。
作为沿淮贫困县,寿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需的大量资金从哪里来的呢?除群众投工投劳外,寿县开辟了三个渠道,一是如期足额征收水利四项规费;二是每亩耕地征收2斤稻谷进行集资,建立水利发展基金;三是采取“以劳代工,以工折资,以资入股,以股分利”的形式,在全县广泛兴起股份合作制兴修水利热潮。1997年全县兴修的840口当家塘,40都是以这种形式建成的。
二是大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寿县是农业大县,优势在农业,
三是大力发展县乡工业。农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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