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普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教育”的精神,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以胡长清、成克杰以及厦门特大走私案等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持之以恒抓好警示教育;开展“三观”问题(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讨论,帮助党员提高熟悉,加强道德修养,构筑思想防线。其次,建章立制,着力于规范党员行为。各级把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员的廉政行为,作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员队伍治理、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前几年,党工委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浪费行为若干规定》以及中纪委“30个不准”等一系列法规的基础上,针对投资区的实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先后制定出台了投资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建设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治理暂行规定》、《土地批租治理暂行规定》、《项目洽谈治理暂行规定》、《基建工程财务治理暂行规定》、《人事用工治理暂行规定》等六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各级领导干部人手一册。这些制度,规定了投资区党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行为准则,对各业务部门涉及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环节,如工程招投标中的议标、标底编审、开标、评标和定标,土地批租中地价报批,项目洽谈中不便拒收礼品的处理,基建项目财务治理中的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和资料治理,人事用工中的干部招聘、调配和任用,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广大干部群众称之为谁也碰不得的“高压线”。各基层党组织也针对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完善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制度。这些具体制度的执行和实施,对于防腐堵漏,促进党员、干部队伍廉洁从政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三是齐抓共管,全方位地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建立了三个方面的责任制:一是主要领导廉政负责制。管委会的5个部、办、局和三家直属公司、海沧镇的主要领导都与纪工委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廉政建设作为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成绩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规定,投资区党员和干部职工如发生违法违纪的问题,其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问题严重的,其直接领导和所在单位不得评选先进。同时,成立了投资区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务接待标准监督、治理乱收费、财务清查、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反腐败宣传教育等六个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加强领导和监督,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是领导干部家属廉政责任制。管委会处以上领导干部家属都与纪工委签订了廉政责任书。规定领导干部的家属,不得怂恿或代替干部接受非亲友赠予的礼品、礼金;不得利用干部的职便对有关单位施加影响,谋取好处;发现干部有不廉的行为,应协助做好思想工作,及时规劝、制止。同时,每年都召开两次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征求意见,加强教育,促进责任制的落实。三是施工单位廉政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易出现腐败问题的特点,我们规定凡参与承建管委会投资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负责人都要与纪工委签订责任书。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送礼;不得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宴请建设单位、质监单位的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不廉行为时应及时举报,并协助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从而把反腐败斗争的防线设到了建筑工地上。
二、党员教育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党员学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单一、陈旧。一方面随着信息业的发展,党员接受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信息的渠道多样化,单一组织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