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镇领导与重点民营企业、重点外资企业的挂钩联系制度,加大重点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引导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凡是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的事情,就要自觉执行、主动落实,不讲条件、不计得失。凡是涉及多个部门、多家单位的事情,都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经济治理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努力为经济发展搞好服务。执法执纪部门既要查处企业的不法行为,又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要一切为发展放行,为发展让路。
明查暗访,加强监督。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多组织一些评议、视察活动,提出意见,督促整改,促进工作落到实处。对那些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实行重点监督。认真组织各种行风评议活动,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不断把机关效能建设引向深入。
考核验收,严格奖惩。健全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把部门、单位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作为政绩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在全区确立“不抓发展环境就是失职,抓不好发展环境就是不称职”工作理念。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影响环境建设的,果断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个人不作为、乱作为,影响企业发展的,果断实行待岗、
离岗,直至撤职或清除出机关队伍。
宣传教育,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宣传区委、区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决策,宣传广大投资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贡献,宣传改善发展环境、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对内凝聚力量,对外树立形象。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对那些损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有意刁难企业和投资者的人和事,给予公开曝光。广泛深入地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集中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聪明和力量,真正营造“人人关心发展环境、人人参与优化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