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某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在高新技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群体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起到了政策保证作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新城、碑林、莲湖、雁塔及户县等区县普遍建立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各级党组织对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的指导。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共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大型集贸市场、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623人次,对进一步加强了农民工群体和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扩大党的工作在农民工群体中的覆盖面
一是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主体,加大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我们按照“示范引路,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思路,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制定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工作三年规划,分地区、按系统分解任务,规定组建时限,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季报告、季安排、季检查制度,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区县“三级联创”考核内容,确保组建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市委每年直接抓5-10户规模较大、具有一定影响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组建。目前,全市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组建党组织451个,比2000年底的72户增加了5.2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已达到5.7,超过了全国平均组建率3的水平。
二是以城三区为重点,在大型集贸市场设立党组织。针对某市城区内商贸市场多、从业人员分散的特点,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在城三区建立了2个市场中心党委,下设20个市场党支部,配备了专职党支部书记。每个市场党支部按区域或管段成立若干个党小组,从而使市场中的农民工党员找到了自己的“家”。在组织健全之后,市场中心党委着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市场中的农民工党员提供服务和帮助,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治理。“有问题找党组织”成了党员的自觉行动。
三是依托社区党组织,建立社区流动党员治理站。随着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沉淀在社区的农民工党员越来越多,为了切实加强对这部分党员的治理,市委指导各区县在街道社区建立起流动党员治理站,对其中的农民工党员进行登记、跟踪,把握其基本情况,帮助农民工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向农民工党员传达党的最新政策和通报本党委、所在支部的重大事件;组织他们参加组织生活;提供有关市场经济、就业信息等,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使流动党员治理站成为联系农民工党员与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之间的桥梁。目前,全市共建立社区流动党员治理站134个,为城市农民工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创造了基本条件。
(三)改进对农民工党员的教育治理方式
一是明确职责,落实党建治理主体。为使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真正有人管、管得实、管得好,我们本着有利于党组织治理的原则,规定农民工群体党组织以属地治理为主,行业治理为辅,对输出地已经成立农民工流动党组织的,由所挂靠的党(工)委负责协助治理;对零散务工的农民工党员,由务工所在地党委负责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编入社区流动党员治理站,定期过好组织生活,帮助农民工党员提高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如汉中市新集镇党委在某为务工人员专门设立了党支部,经我市莲湖区委组织部协调,由西关街道党工委协助新集镇党委对新集镇驻某党支部的154名农民工党员进行日常治理,并为该支部提供了党支部办公室和党
员活动阵地,定期组织学习,发放相关的学习资料,通报区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使这些农民工党员在某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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