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少数不合格党员没有开展教育批评,处置不力,放任自流,导致个别党员长期不缴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应具备的起码条件。从16个村党员队伍的情况调查看,有283名党员长期在外务工,其中有8名党员基本与党组织失去了联系。16个村中有12名党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长期拖欠国家、集体老税费的现象。
4、发展能力不够强。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就是基层党组织能够带领他们致富奔小康。但在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组织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带领群众调结构、闯市场的能力明显缺乏。调查了16名村支部书记和6名支部委员,其中有5名不知道新形势下农村工作该如何着手,仍然习惯于过去的“催粮催款、结扎流产”的领导方式;有7名不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带领农民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搞好致富增收。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由于长期从事行政领导工作,脱离农村生产,加之懒于学习,在农业生产技能上还不如普通农民,谈不上为农民搞好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建设
一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二是发挥好党员议事会作用。党员议事会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党员之间联系的桥梁,是统一党员认识、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要把党内大事首先交党员议事会讨论,做到“两个不研究”,即党员议事会未讨论的,党组织不研究;党员议事会讨论未通过的,党组织不研究,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三是推行党内大事票决制度。对发展党员、处置党员及其他党员反映敏感的大事,在党组织研究以后,要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实行票决制度,以避免因怕得罪人而影响讨论研究的结果,做到科学决策。
2、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是实行民主生活会责任追究制度。凡一年未组织召开4次民主生活会的,党组织不得评先,党组织负责人不得评优;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党员,有2次以上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满一年的,给予党员除名处置。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民主生活会上,每名党员要按照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少讲客观、多讲主观,既讲自己、也讲他人的要求进行,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对在民主生活会上剖析不深刻、问题未找准的党员,党组织负责人要与其谈话,要求在下次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上重新剖析发言。三是加强民主生活会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民主生活会结束后,每名党员明确一名整改监督人,相互监督整改,在下次民主生活会该党员发言前,由其整改监督人报告其整改的实际情况。
3、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
一是抓好培训。建立培训制度,定期研究制定乡村干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期分批地抓好对在职农村基层干部的岗位培训和新当选村干部的岗前培训,不断给他们充电,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领导工作能力和水平。抓好培训基地建设,采取多条腿走路的办法,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农村干部培训基地。除利用基层党校,农校,农干校等,县乡也可把培训基地建立在一些范围大,效果好,示范作用明显的农林科技示范基地上。规范培训的内容,对农村基层干部必须熟悉掌握的,如党的基本知识,党内有关法律法规,农村政策,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等,都应该列入培训的基本内容。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农村基层干部在岗学习。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党组织工作制度,包括联系群众制度,定期研究讨论主要工作制度,对党员干部考核制度,党员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