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根据情况,解决一定的生活补助予以实行短期救助,在找到工作的当月随即取消,超过期限还未找到工作的,同样取消,增加党员寻找工作的时间紧迫感。这样,使他们充分感到党组织实实在在的关心和温暖,达到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党员活动站取得联系的目的。
第五,可考虑适时开展对外出务工党员困难家庭进行慰问活动。在农村,由于家庭没有经济来源,党员才外出务工。有的党员家庭,因为年轻的外出务工,家里只剩下老人,甚至是体弱病残的老人,所以生活上、劳动上就更显困难。在每年“七一”和春节期间的慰问贫困党员工作中,把该类家庭也纳入慰问范围,慰问标准与其他慰问对象一样,既可以安抚外出务工党员对家庭的牵挂之心,安心在外面干工作、求发展,也给周围群众带来无尽的正面影响。
第六,可探索实行流动党员亮牌务工制度。由县市级流动党员活动站统一制作“务工党员”徽章或“务工党员证”,党员外出时,在原籍县市级党员活动站登记领取,务工期间佩戴,亮明身份,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联系和管理是整个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有了上述各种成型的政策措施,那么,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诸多存在问题将得到解决。首先,不管党员走向何方,必须持有“两信”,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务工党员介绍信》(先由原籍县市级流动党员活动站出具,以后类推),“一证”,即《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原籍县市级党员活动站发放)。《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去党组织,《外出务工党员介绍信》交流动党员活动站登记保存,《流动党员活动证》交所去党组织代管,便于对务工党员在当地务工期间进行考察考核作出鉴定。如果党员要另择务工地点,所在地的流动党员活动站和党组织同样出具“两信”,退还其《流动党员流动证》,并对务工党员的去向作明确登记,照此类比。其次,主动相互联系,强化管理。流动党员活动站之间,可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反馈党员的
流动党员的流动和管理可以用下图示意: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人的发展是21世纪的发展主题之一。作为党组织,关心党员,爱护党员,帮助困难党员走出困境,把加入到我们党内来的每一分子都紧紧凝聚在周围,教育、引领他们在社会的各阶层、各行业、各地域,都能真正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工作上、生活中充分发挥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走正道、干正事,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大有裨益的。真正营造出“党在我心中,我在党怀抱”的良好环境,使党外优秀分子向往党组织,努力创造条件加入到党组织中来,我们党才能永葆青春与活力,这是我们党的事业日臻兴旺发达的不竭力量源泉所在。只要全国一盘棋,制定切实的政策和措施,形成缜密的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就一定能走上规范、科学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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