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抵触情绪,不敢领导、不善领导,把发扬民主与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割裂开来;少数新当选的村委干部把群众拥护当作“护身符”,不接受党支部领导,严重违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原则和宗旨。
三是村级组织管理缺乏规范性,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难以保证。经调查,当前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主要存在三个“形式化”:首先是执行制度的形式化。虽然绝大多数村都建立“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并且都写在了纸上,挂到了墙上,但相当一部分村党组织负责人认为组织党员学习是务虚的,不重视党员的活动,党员对此意见较大。其次是村务公开的形式化。从群访事件分析,当前涉及村级财务、村干部经济问题的案件占20%左右,原因是村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的不彻底。群众反映,一些村干部在村务、财务公开上敷衍了事,特别是土地征用款、企业承包款投资使用公开不透明,部分公款被私自借用、拖欠,村级招待费支出不规范,存在借公济私现象,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村民对党组织的信任度。据统计,干部报酬逐个公开的村占83.3%,招待费逐笔公开的村只占43.2%,尚有34%的村设置有其它栏目,没有逐笔公开。其三是重大事项村民决策的形式化。一些村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虽然召开了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但因事前没有深入征求村民意见,事后又缺少沟通,导致群众有意见,对村里的事关心、支持不够。
四是党员队伍缺乏先进性,动摇了村党组织领导核心的基础。调查反映,当前农村党员主要存在“三个化”的问题,首先是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在淡化。一些党员存在“小团体”思想,拉帮结派,搞宗族、宗派活动,对抗党组织。同时,一些党员精神文化生活相对空虚,思想道德庸俗,经常参加一些封建迷信活动,党员赌博、嫖娼等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党员以个人、小团体利益为上,公然对抗上级政策,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越级上访等;有的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图享受不愿奉献,甚至在参加组织生活时向党组织索要报酬。其次是个体素质、能力水平在退化。据统计,全县农村党员中,55岁以上党员的比例达33.8%,小学文化水平的党员达41.7%,贫困党员、流动党员、无职党员的比例也在逐年增长。一些党员干部习惯用老方法、老手势办事,缺少接受新事物、新知识的能力,缺少主见性、权威性和号召性。一些党员干部热衷于搞亲亲疏疏,不能一碗水端平,办事有失公道;有的在工作中留有“尾巴”,被
三、巩固和提高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几点思考
建设全面小康新农村关键在增强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力,重点在巩固提高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因此,我们必须以深化“先锋工程”建设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村级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提高村干部的公信力,夯实村党组织的领导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