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察我区五保和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情况的报告
4月3日,在区民政局的积极配合下,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和委员,对我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情况进行了视察。在xxx常务副主席、xxx主任的带领下,委员们实地察看了xx、xx、xx、xx、xx等乡镇(街道)的敬老院和区社会福利院,听取了区民政局关于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协商座谈。通过听、看、座谈,委员们对我区开展“集中供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我区“集中供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乡镇(街道)“集中供养”工作不平衡。委员们在视察中感受最深的一点就是,各乡镇(街道)在开展“集中供养”[本文转载自-https://找文章,到]工作方面的差距甚大。有的乡镇(街道)敬老院设施齐备,环境整洁,工作人员服务周到,住院老人心情愉快;有的乡镇(街道)敬老院破败不堪,只有陋室,再无其它,工作人员服务水准不高,住院老人精神面貌欠佳。究其主要原因,正如陈加元副省长在江山现场会上所讲的“集中供养工作能不能做好,不在于政策问题,也不在于资金问题,而在于领导问题,决心问题”。比如在这次视察中的两个经济实力相当的乡镇(街道),一个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集中供养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在全市都有一定的知名度,一个由于领导认知偏差,没有把集中供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工作力度不大,成绩倒数。
2、敬老院治理欠规范,服务水平低。在视察中发现,部分敬老院的《院民公约》、《院长职责》、《服务人员职责》、《伙食治理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没有做到上墙(事实上这些制度区民政局早已制定并下发了),实际治理也比较松懈,规范化操作欠缺。如有的敬老院,房间里散发异味,床铺凌乱肮脏,房内堆放干柴、废旧塑料瓶等杂物,厕所恶臭弥漫,根本无法入内等等。而对于这些现象,假如工作人员责任心强些,分工明确些,治理到位些,完全是可以消除的。只有创造出整洁舒适的环境,才能留得住人,吸引得了人,才能做好集中供养这篇文章。
3、供养标准低,经费保障难。委员们在视察中了解到,集中供养人员的实际供养标准比较低。就伙食来说,有的敬老院除米、油外,日人均只有2元,难得能吃上鱼肉来改善伙食(最好的是7元标准,但很少)。按照省政府规定,供养标准应该是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我区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那么供养标准要达到人均x元才符合要求。我区各敬老院供养经费主要来自于区、乡两级拨款,很少有社会捐助包括享受税收优惠的社会福利企业的捐助。有些乡镇(街道)连最基本的经费都不划拨,只靠区里下拨的经费来运营敬老院,包括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客观上降低了供养人员的生活标准。
4、应保未保,集中供养率低,集中供养能力不足。据调查,我区应有1281名五保对象,实际在册只有673人,还有608人未纳入五保,个别乡镇(街道)为减轻自身负担,多年未增签五保协议,将一些应保人员拒之门外。在册人员只有213人
二、对我区“集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