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环境对人体的危害;农民工自愿加入工会后,工会组织通过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吸收采纳农民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尊重农民工的人格。林业、水利、农科等单位把德才素质优秀的农民工放到领导岗位,在评优表先评模中,农民工和其他工人一样进行同等条件评选;坚持实施帮扶救助机制,通过帮扶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其业余文化生活,让其充分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暖和;企事业单位经常组织农民工外出学习,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通过对工会会员实行优惠待遇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吸引更多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其目的是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扩大工会的影响,让会员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政府有关部门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配合联动
乡劳动力治理站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一是对农民工进行技能素质培训,去年共培训农民700多人;二是加大涉及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及落实力度。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对农民工的“身份”限制依然存在
由于历史的原因,用工单位不同程度出现了对农民工实行限制性现象:一是限制就业。某些企事业单位存在限制使用农民工的岗位;二是半开放限制。采取“先本地、后外地,先城镇、后农村”的限制性做法,减少了农民就业的机会。
(二)社会维权机制还不完善,对农民工的权益侵害比较严重
劳动治理部门及维权组织网络和职能还没有完全覆盖和拓展到农民工和个体私营企业中,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主不愿建立工会组织,认为成立工会组织是给自己设了门槛;部分农民工对加入工会熟悉不到位,再加上农民工维权的能力低、手段少,工会在维权中没有手段,显得力不从心,使得损害农民工正当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安全、生存条件差。个别企业及雇主对从事苦险工作的农民工缺乏应有的劳动保障措施,致使工伤事件发生时农民工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和工伤赔偿;二是劳动强度大,收入无保证。个别雇主随意延长农民工劳动时间,增大劳动强度,拖欠、减发、扣罚其工资。大部分农民工工作时间天天都在10小时以上,没有节假日、星期天,却很少得到超时补助、加班补助、假日补助。本次被调查的94名农民工中,94人没有双休日,占被调查人数的100;有20人工资被拖欠、克扣,占被调查人数的21.3。从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较普遍,主要集中在个体私营企业;三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此次调查中有20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占被调查人数的21.3。部分企业,非凡是第三产业的企业及商户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只是“口头协议”或“一边倒合同”。农民工只有单方面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益;四是个别雇主制定的劳动治理规章制度,只体现企业单方面的意志,存在违规现象。
(三)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
国家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无论是合同工、临时工、小时工都有实行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除少部分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外,大部分企业未给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还处在宣传启动时期。企业不愿缴纳“三金”,主要原因是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开支。外部原因是部门强制力度不够,社会舆论压力不足。
(四)农民经商
手续多、收费多、成本高、负担重一是收费项目多。农民经营餐饮等服务业,除工商、税务外,还要到卫生、消防、公安、环保等部门办理许可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