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21件。
(二)企业只重视投资建设,不重视无形资产的保护。可口可乐公司老板说得好,“即使我所有的厂房车间一夜之间化为灰烬,只要商标还在,明天仍会为我带来无穷的财富”。我们有的企业仍然只是将目光停留在资金、技术、原材料等有形资产上,而不注重对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的投资保护,视注册商标可有可无,可早可晚。甚至随随便便丢掉也毫不婉惜。比
如,“xx”牌商标,当年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企业破产后,没能很好利用,闲置数年,其价值大打折扣。(三)急功近利,忽视创立自主品牌。我市具有许多好产品,但由于没有自己的品牌,不是没有市场,就是卖不了好价钱。比如,xx山区产的板栗,口感味道各方面品质都不亚于唐山迁西板栗。日本客商指名进口唐山“迁西”牌板栗,而xx板栗在日本却无人知晓,只能以每公斤8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唐山的企业,人家贴上自己的商标再直接出口日本,每公斤能卖到14元。同样的产品,甚至质量比人家还好的产品,因为没有知名度,价格的差别是如此悬殊。
(四)贪图省事,满足于借用他人的品牌。许多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产品,只是给国外企业定牌加工。如xx县有的羊绒制品企业,经外商许可,使用人家的商标生产国际知名品牌羊绒制品,进行贴标生产,国外经销商的利润是几百元,甚至更多,而我们得到的只是区区几十元,甚至更少的加工费。这种“借船出海”、“借鸡下蛋”的做法,看似“捷径”,实际上却很可能是弯路,结果导致那些以“借”品牌为生的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丧失殆尽,永远停留在“打工仔”的位置上而无出头之日。品牌是根,是企业安身立命之基,是发展壮大之平台。无根,企业会像浮萍一样飘泊不定,“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永远做不大,做不强。
(五)企业不能正确使用、宣传商标,造成无形资产无谓损失。比如,xx县xx集团公司,是上世纪80年代一家生产饮料企业,产品注册商标“xx”,商品名称是“枸杞珍”,企业在广告宣传时把商品名称“枸杞珍”也当成了宣传重点,结果广大消费者只知“枸杞珍”而不知“二月花”。当年“枸杞珍”的销售非常火爆。受利益驱动,周边50多家小企业、个体户纷纷生产饮料“枸杞珍”,造成市场无序竞争。当时“xx”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工商部门保护,但“枸杞珍”是商品名称,不是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无序竞争使该企业产品销售量一落千丈,导致很快破产。假如当年企业突出宣传的是商标“二月花”而非商品名称“枸杞珍”,或许“二月花”的品牌要超过今天的知名品牌“露露”和“雪碧”。像二月花这样的现象,现在还在某些企业中发生。如,
xx河北xx果品有限公司最近斥资300万元生产一种叫“板栗露”的饮料,其商标是“xx”,在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上,突出的是商品名称“板栗露”,情况和当年巨鹿的“枸杞珍”非常相似。
(六)有的企业不注重本企业商标的使用价值,结果使多年创出的知名商标丢失。比如,邢台冶金机械轧辊集团,最早用的是“xx”图形商标,在国际市场上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其产品冶金轧辊畅销全国和欧洲、亚洲、美洲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邢台冶金机械轧辊集团原注册的“xx”图形商标因未在有效期内(10年)续展,而自然死亡。近年来,周边一些小企业生产的冶金轧辊也销往国外,并且带有“邢台”标识。由于小企业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在市场上造成混乱,真假难辩,被一些销售国列为不合格产品黑名单。由于新《商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邢台冶金机械轧辊集团想再重新注册“邢台”商标,已是不可能的了,为此,给企业发展带来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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