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调查报告
明白了。这样的结果就是不能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实。
三、应对的措施
(一)政府下发红头文件
基层工会干部在与我们交流的过程中,始终透露一个观点:非公企业非凡是外资企业的行政领导,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遵守我国法律和政策。其中一个表现就是尊重政府下发的红头文件。所以,面对企业行政领导不清楚或不重视工资集体协商的问题,政府有必要为此下发红头文件,强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政府与工会给行政领导培训
一些工会主席提议,政府和工会联合会应该召集企业行政主要领导,给他们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专题培训。让他们真正明白工资集体协商的真正内涵,不是仅仅为工人长工资,而是在企业效益好的时候长工资,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也可以降工资。这种做法还可以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发展。
(三)将签定集体协议作为评优的硬性标准,一票否决
大部分企业行政领导在关心公司经营的同时,也非常关心公司在社会中的形象,关心政府对自己的信任程度,所以,他们也非常愿意参与政府和工会联合会每年开展的评优、评先活动。政府可以将是否签定工资集体协议作为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指标,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工会要做细致入微的工作
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议工作中大有可为。但是工会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在工会干部兼职比较多的情况下,要首先搞好与行政领导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交流工资集体协议签定工作对于企业发展的好处,对于稳定职工队伍的好处,让这一惠及广大一线职工的好政策确实发挥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一份贡献。
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