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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条件下,如何把现有的各类监督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监督的合力,提高监督的效能,是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治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按照中组部“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治理问题”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组织部的具体安排,我们从今年7月底开始,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治理监督情况进行了调查。这次调查,先后召开了各层次的座谈会8次,深入14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就如何整合监督资源,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出对策建议。
一、做法和成效
我市现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6家,其中:国有独资企业22家,国有控股企业4家;共有企业领导人员87人,平均年龄49.4岁,其中32名主要领导人员平均年龄为52.8岁。领导班子年龄结构:36-40岁的5人,41-45岁的20人,46-50岁的16人,51-55岁的37人,55岁以上的9人;文化结构:大学以上文化的40人,大专文化的35人,中专及高中以下文化的12人。我市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治理监督工作中,注重发挥各方面监督的积极作用,初步形成了完善的监督网络,在监督实践中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组织监督。坚持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推进党组织领导成员与经营治理者“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先后建立了信函回复、诫勉谈话、年度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前移监督关口。针对轻易产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要害环节,着眼完善体制机制漏洞,出台了诺廉述廉评廉考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21项制度,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强化对领导干部非凡是“一把手”的监督,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意见》。近年来,还利用典型案例,由市纪委组织全市企业领导人员亲临法庭,以案说法,进行警示教育,对企业领导人员震动很大。
二是构建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法律监督。市委结合企业改制,提前介入,审查企业章程,对不符合《公司法》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在具体实施中,一般按照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模式,依法任命。通过这种形式,逐步形成了企业内部权力有效制衡,强化了内部监督。目前,17家企业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的7家,董事长、总经理分设有13家,并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经营班子、监事会的各自职责。
三是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民主监督。认真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工作,企业领导人员每年都要在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述职述廉,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积极推行厂务公开等制度,保证了职代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形成了对企业经营治理者的事前、事后监督。在企务公开活动中,市委组织部密切配合市总工会,定期研究分析企务公开工作,深入到企业检查监督发挥职代会作用的情况,切实加强了民主治理、民主监督。2003年,徐州市被评为全国企务公开工作先进市。
> 四是建立健全以产权为纽带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监督。先后建立了资产经营责任制、产权代表报告制、财务总监委派制、企业领导人员向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