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以人为主的考核能够得到落实(如出勤考核),而以事为主的目标考核,由于考核指标没有科学量化,考核很难兑现,以致于个别乡镇年终考核评奖时,只好是吃“大锅饭”,搞平均分配,造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挫伤了一些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干部治理体制不顺。4个乡镇除乡镇直接治理的站所和工作
机构外,现有林特站、社保所、派出所、土管所等县直部门下派业务单位的工作人员治理权仍归主管局治理,虽然这些人在乡镇工作,但工资、人事治理调动权都在县直部门,乡镇只有使用权。这种现状的存在,在相当程度上瓜分和肢解了乡镇政府的大部分职权,使乡镇工作和干部治理的难度明显增大。干部交流力度不够。近年来,虽然县上和乡镇都采取了干部竞争上岗、轮岗、异地交流等形式就干部交流工作进行了一些尝试,但总的来说,交流的力度还不够大,交流干部人数所占干部总数的比例还比较小,干部本地化和长期在同一地方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如太山庙乡33名在岗人员中,有14名是乡上的本地干部,占干部总数的42。在这14名干部中,有4名是夫妻关系,8名是亲戚关系。由于当地干部长期在固定的区域工作,而且社会关系复杂,给干部治理工作既增加了难度,又使这些干部造成思想僵化,工作无动力,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干部进出口不畅。纵观##乡镇干部的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其一,80年代初招考了一批轮换干部,从村干部中选拔了一批乡镇领导干部,其二,90年代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了一批。从98年以后,由于学生分配制度改革等原因,除了少数选调生被分配至乡镇工作、县直部门部分中青年干部被选拔乡镇任职外,乡镇的进人渠道几乎被堵死,导致干部队伍结构不甚合理。在干部的出口上,目前除了到龄离、退休和自然死亡外,其他渠道很少,这也是影响乡镇干部队伍结构的一个重要原因。
2、乡镇转换职能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中心1号文件、税费改革以及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无不对乡镇产生深远的影响,可以说,乡镇工作由内容到形式都将发生了质的变化,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许多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将很快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人往哪里去?税改后,乡镇干部征收税款这一主要任务将逐步消失,加之计生、土管、司法等工作走向法制化,乡镇一些原有职能即将弱化,几十年一贯履行“安排生产,催粮要款,结扎引产”三大项常规任务基本不复存在,一些干部偏多的乡镇许多人无事可做,富裕人员分流问题再次凸现。
二是钱从何处来?税改后,虽然中、省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进行补偿,但乡镇缺口仍然很大,本来在此之前就十分困难的乡镇财力就更加捉襟见肘,这种现状,不但难以保持乡镇最基本的运转支出,而且许多乡镇无力偿还欠款,更何况又面临教育、修路、集镇建设等公益事业的投入。
三是事该怎么做?乡镇工作历来辛劳,其任务之重,条件之差,待遇之低是众所周知的,但乡镇工作最轻易出问题,这也是无可争论的事实。因为职责界定不清、事务繁杂而导致顾此失彼,又因为机制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导致效率不高。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让乡镇搞好工作确实有些勉为其难。
四是职能怎转换?由于现行体制问题,随着乡镇林业站、社保所、派出所、土管所治理职能上划,导致部分乡镇职能削弱,增加了协调难度,致使部分群众所急所盼所想的工作落不实。乡镇在治理方面严重存在着“责、权、利”不相一致的问题,本属于乡镇政府治理的事务,但人权、财权均在上级业务部门治理,致使乡镇政府治理权名存实亡,导致部分“七站八所”与乡镇政府“两张皮”,上述情况的存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