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妇女组织建设调查报告
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不得低于党支部书记的7折,但因村级经济条件的不同使村妇代会主任报酬参差不齐。报酬高的有村党支部书记的9.5折,中等的有村党支部书记的6——7折,低的只有2.6折,很大的报酬差别挫伤了妇代会主任工作积极性。
第四,年龄结构和素质参差不齐。尽管换届后的村妇代会主任的平均年龄有所降低,但总的来看,妇代会主任的年龄仍然偏大。如最大的妇代会主任年龄已达59岁,而且50岁以上的村级妇代会主任尚有11人。她们的思想观念、创新意识和工作精力都相应地受到影响。主要原因:一是年轻女性外出务工的多,可选余地小。二是妇代会主任连任的多,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熟悉上有差距。由于妇女长时期在社会层次中处于低弱位置,因此一些人对于女性从政抱有偏见,他们没有充分熟悉到女性参政议政的重要意义,更没有从根本上熟悉选举村委会成员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促进妇女解放的重大意义。只停留在比例配备的基点上,形成上级抓得紧,下边配得齐;上面抓得松,下边就空缺的局面。因此对于女性参与村委会选举不持积极态度,甚至于冷嘲热讽,这对于女性参与政治生活无疑是一大阻碍。
二是一些妇女竞争意识不强。一些妇女存在着自卑依附、顺从等心理弱势,对自己的能力估计不高,参政意识不够强,对成功的期望值较低,不敢也不愿担当重任。
三是部分村民政治文化素质不高。去年的村委会换届采取了直接选举的方式,在农村基层实行了最大范围的民主,保证了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就要求村民必须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但由于部分村民文化素质不高,不能很好的运用手中的权力,有的受农村人口文化素质较低的影响,委托他人代选,不能有效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同时受家族势力的影响,存在拉关系、搞宗派、通过家族势力拉选票、用金钱买选票等现象。上述种种现象,导致个别新当选的村妇代会主任不被群众接受。
三、加强村级妇女组织建设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调查的情况,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提高熟悉,关心支持基层妇女组织建设。要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充分熟悉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农村妇女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关心基层妇女干部的政治成长,支持基层妇女干部大胆开展工作,帮助她们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生活中的困难,更好地发挥她们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基层妇女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农村妇代会主任担负着组织、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责,其工作做好了,就是为党和政府分了忧,同时也树立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妇联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营造。从《竹溪县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来说,有70个目标任务需要完成,而要完成这项庞杂的工作,仅靠妇联一家是不够的,要害还是要靠各级党委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要身体力行,实实在在支持妇女工作。在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班子大幅减员,基层妇代会组织建设和妇女干部队伍的稳定面临冲击和挑战的情况下,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保证村妇代会一个不散,妇女工作不断线的情况下,应确保今后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必须有女性成员,做到从政策的制定上向妇女倾斜、向基层一线倾斜、向有利于开拓妇女工作倾斜的“三个倾斜”,并要求村民在提名各村委会候选人时,必须要有两个妇女代表候选人
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