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被录用的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将取消录用资格,从规范用工上来消除工资纠纷的源头。同时,要抓好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的指导和规范治理,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督促企业尽快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做到依法生产、合法经营,在规范中求效益。要向企业提供劳动工资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帮其规范厂纪厂规、落实岗位责任制、劳动合同及内部劳动治理,使企业充分熟悉到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权益,杜绝及有效解决工资纠纷的必要手段。
4、强化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劳动法律意识。继续加强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全社会力量,通过举办各种劳动政策法规咨询会、企业工资人事培训班等平台,营造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宣传内容重点要落在《劳动法》以及《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治理办法》等配套法律法规上,宣传对象重点为民营企业主和外来务工人员,非凡要增强民营企业主和职工的劳动保障法制观念,促使企业主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引导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更充分地利用舆论监督力量,不
仅在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时,要通过媒体宣传、跟踪报道和曝光,以案释法,而且要在各类媒体上开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专版、专栏和专题,深入营造企业依法支付工资、职工自觉维权、社会共同关心的大环境。5、拓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配足配强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治理站的作用,扩大监察覆盖范围,变被动为主动,提高办案效率,强化治理服务水平,在全市上下构筑劳动保障网络,为全市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从而有力地促进劳动保障治理服务工作的协调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大对非法用工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用工申报制度,通过劳动力市场公开运作,使企业尽快走上劳动保障法制化、规范化之路。同时,积极聘请劳动监察社会监督员,加强对劳动执法人员对拖欠工资案件查处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等,做到受理一起,查处一起,秉公执法,规范执法。在完善欠薪预警机制的过程中,加强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工作,努力创办好各类欠薪处理风险基金,试行工资支付情况报告制度,把事后监督变为提前预警,解决因老板逃匿及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前的工资垫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