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和随意跳槽而引发工资纠纷。一些企业由于资金困难,对按规定正常支付工资的时间一拖再拖。非凡是一些年龄偏大,技能单一或无技术的打工者,抱着侥幸的心理,对拖欠工资一再忍让,不敢声张,也不敢投诉,总认为自己工资会拿到手的,怕讲出去被企业炒鱿鱼丢了饭碗。而有些员工则会根据自身收益的变化,不管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随意地流动或跳槽,结果被企业
根据所谓的“厂纪厂规”扣押一个月或更多的工资,甚至还要倒付违约金。6、劳动监察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相对全市有62万多人口,10万左右外来务工人员,近6500家布局分散的企业和不计其数的有雇工的个体户的实际情况,对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的“每5000—10000名劳动者配备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要求,我市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力量仍然较薄弱,各相关部门配合不强,基层乡镇、街道重视程度不高,使日常监察办案受到较大影响,非凡是基层劳动治理站增加劳动治理监察等新职能后,人手紧张、治理缺位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学习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平衡,执法环境与氛围尚不够理想,在开展劳动监察、劳动争议处理时,都会碰到较大阻力。
三、有效解决我市工资纠纷的对策与措施
1、重视制度建立,从源头抓起,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要建立工资支付预警制度,加强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快企业劳动保障信用工程建设,争取把企业工资支付情况通过网络等各种有效载体进行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企业因种种原因导致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时,政府各职能监管部门应及时把握信息,了解情况,提前介入,妥善处理因此而发生的工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同时,对建筑企业工资支付要实行监控制度和信用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巡查、抽查,并全面推行完善建筑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函(保障金)制度。建设、工商等部门要把企业工资支付信用情况作为资质年检的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凡因建设单位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建筑企业拖欠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工程款,致使劳务分包企业不能按时发放民工工资的,要追究建筑企业的责任,以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民工的工资问题。
2、加强协调,创新工作,建立清欠工资的长效监管机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积极开展专项监察和日常受理,加大劳动执法力度的同时,要横向协调工商、公安、建设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努力整合清欠工作力量,多措并举,发挥好各部门在工资支付综合监管工作中的作用。非凡是在元旦春节前后拖欠工资案件的“高发期”,要成立清欠应急处置小组,随时机动,对重大案件尤其是突发性、群体性案件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力争在第一时间得到受理和查处,防止事态扩大。其次,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通和完善“12333”投诉特服热线,加强新闻舆论的宣传与监督,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恶意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果断予以曝光。同时,还要注重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维权职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及时调解、化解纠纷,努力把各类工资纠纷解决在基层,为企业正常化生产和维护职工利益创造良好环境。
3、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强化企业劳动用工治理,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既是劳动制度改革的重点,又是贯彻《劳动法》的核心内容,也是劳动用工治理工作的基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积极开展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春雷”行动,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面上检查和重点抽查,定期督查企业日常的劳动合同治理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促使企业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