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40条情况调查报告
局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一是推行“零距离”创业服务。为有效促进全市下岗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创业服务中心设立了创业服务窗口,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工商登记、税务、金融信贷等各种创业手续。今年上半年孵化自主创业的非公有制企业368户。二是减免各项费用,扶持新办服务型、商贸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对新办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以推动扶持政策的落实。今年上半年累计减免各种税费2147.5万元。三是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人才支持。市人事局今年上半年为非公有制企业聘请外国专家23人次,邀请26名博士来鞍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项目进行考察,达成了20个技术难题合作意向。此外,去年下半年以来共为非公有制企业推荐各类人才400余人,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80余次,有5000多名各类人才应聘到非公有制企业施展才华,为120多户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了全方位人事代理,代理人员已达万人。(四)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方面
市工商局、国资委按照“40条”第24条“对改制后另起名称,而原企业名称因非凡原因仍需保留的,可在使用新名称的同时保留原企业名称,保留期限为2年。企业在改制前经营范围中已取得的专项审批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的以外,有效期内可不再办理审批手续。简化改制企业原有资产属性的认定程序,对原登记或甄别认定的,其改制时只要提交原出资人出资证实以及中介机构验证结论,并经资产治理部门确认后,即可办理相应登记手续。”的规定,今年上半年,先后帮助鞍钢7家大型子公司实现了整体转制,改变了这些企业单一的国有成分,进行了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帮助上海熏腊店等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整体收购天河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
(五)大力支持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方面
按照“40条”规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的工作力度。一是实施非公制企业“百强工程”。市政府制定了《关于为___市非公有制纳税百强企业服务的实施意见》,重点培育扶持实缴税金前100户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的企业群体。出资200万元重奖了全市非公制企业纳税“五十强”,授予宝得公司、西洋集团、后英集团、鞍轮集团等九家企业为“五十强金、银、铜牌企业”,分别奖励了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二是帮助非公有制企业上项目。市发改委目前已储备了37个项目,其中90为非公有制企业项目。今年下达的第一、二批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债投资计划7个项目全部为非公有制企业项目。今年5月份又上报了2005年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债机械装备专项14项,总投资16.6亿元,其中7项是非公有制企业项目。三是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技术改造。市经委简化非公有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程序,把技术改造“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并积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省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工作,今年共向省申报各类项目18个,投资总额近3亿元。
(六)鼓励外向型、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方面
市外经贸局按照“40条”第30条“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申办进出口经营权,开展国际贸易;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经商,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对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关部门应及时为其申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规定,累计协助150多家非公有制企业申办了进出口自营权,实现新增出口创汇4000余万美元;帮助鞍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蒙古国投资的年产30万吨铁矿项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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