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务公开与乡村治理调查报告下
不关心、不积极、不主动。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应抓好村务公开、民主治理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民主治理制度,实现村务公开、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有机衔接。在村一级,除村务公开内容外,还存在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任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新的挑战,不断扩大党务公开和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并使之制度化,也是在新时期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新农村建设之中,既要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加强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指导,必须实现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有机结合和衔接,形成一个全方位的“阳光工程”。(四)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为村务公开民主治理工作提供财政支持和保障。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解决基层开展村务公开民主治理工作的 “后顾之忧”,调动地方进行制度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治理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全面,机制更加完善。在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和议事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在村级民主化治理中的作用,确保国家惠农政策和财政支农资金的正确流向和合理使用,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从而为村务公开、民主治理制度的健全发展奠定坚实的财政基础、完善的制度保障及先进的技术支持。(五)把服务作为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纽带,促进农村治理的根本转型。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村治理转向服务“三农”上来。过去,国家主要通过赋敛这样的“汲取”行为与农民相联系,现在,国家主要通过提供公共服务跟农民相关联,把服务作为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纽带。县乡政府和村委会要不断改进公共服务,创新机制,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和政治民主的需求。*本次调查得到了相关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委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特此致谢。调查问卷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政治社会学专业研究生统计,由吴理财副教授运用spss进行分析。
[1][美]罗伯特·达尔:《现代政治分析》,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31页。
[2]吴理财:“从税费征收视角审阅乡村关系的变迁”,《中州学刊》2005年第6期。
[3]温家宝:“不失时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求是》2006年第18期。
调查报告